索引号 | 01526405-X-/2019-1028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8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是在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鸡飞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的一个教育事业单位。工作范围是昌宁县鸡飞镇小学教育教学、教研、科研、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指导、管理与具体实施。主要职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专业指导;二是对教师实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三是对学校的电教化教学、现代化技术信息、体育、卫生、艺术、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学校始终坚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以“为了孩子一切,一切为了孩子明天”为办学方向,践行“诚信、博爱、励志、自强”的校训、“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的教风和“乐学、静思、自主、合作”的学风,最终实现“校园文化高品位,学校管理高层次,教师队伍高素质,课堂教学高效率,全面育人高质量”的办学目标。学校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以人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的方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常规立校、依法治校、质量兴校、科研强校,创造和谐的育人氛围和安全、健康、发展的育人环境。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本校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抓实党建工作、为教育保驾护航。二是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三是落实基础教育工作、提供数据保障。四是强化财务及采购工作、确保资金落到实处。五是提高基础建设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六是落实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就学。七是强化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924,612.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19,362.58元,占总收入的96.3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05,250.00元,占总收入的3.6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65,103.21元,增长14.52%,主要原因分析:新增教师5人,教师工资调增,事业收入(幼儿园保教费)增加505,2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3,920,816.18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0,816.18元,占总支出的93.75%;项目支出87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04,987.54元,增长12.12%。主要原因分析:新增教师5人,教师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事业支出(幼儿园保教费)增加505,25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50,816.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9,987.54元,增长14.88%,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增加,教师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5,000.00元,减少17.54%,主要原因是本年学前幼儿设备项目减少120,000.00元。寄宿生人数减少65人,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人数减少。本校根据昌财教[2018]19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和昌财教[2018]81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秋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确保名额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得到补助。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15,566.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7%。与上年对比增加20,547,37.54元,增长18.09%,主要原因分析:教育支出增加1,504,894.01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320,238.96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57,665.70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541,592.97元,资本性支出减少236,243.7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2,128,46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1%。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9,306,377.00元,其中:(1)基本工资3,409,856.00元,津贴补贴2,388,664.00元,奖金1,596,500.00元,绩效工资1,582,045.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9,312.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707,979.82元,其中:办公费129,410.66元,印刷费151,475.47元,手续费1,371.60元,水费1,000.00元,电费50,686.48元,邮电费94,066.00元,差旅费5,015.00元,维修(护)费10,300.00元,会议费65,393.06元,培训费39,817.70元,专用材料费134,625.50元,劳务费902,754.73元,工会经费122,063.62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5,864.00元,其中:抚恤金44,610.00元,生活补助20,784.00元,助学金910,350.00元,奖励金120.00元(4)资本性支出138,24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44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21,8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7,10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253,098.48元,职业年金缴费34,006.8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81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10.00元,下降10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校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为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部门资产总额19,246,355.28元,其中,流动资产841,691.79元,固定资产18,404,663.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00,089.4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257,892.27元,固定资产增加5,457,981.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0,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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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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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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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9246355.28 |
841691.79 |
18404663.49 |
16941512.96 |
146315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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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