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18-103002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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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幼儿园是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的一个直属教育事业单位,是昌宁县唯一一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县幼儿园的工作范围是对全县的幼儿教育、幼儿教学、幼儿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指导、管理与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职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全县的幼儿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专业指导;二是对园内教师实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文化水平;三是对园内的保教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保教质量的高低,为了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及社会影响力,2017年,园领导十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派送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外出参加省内外各种高端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旨在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2.保教结合,提高幼教水平。本学年,县幼儿园十分重视各种形式的研讨活动,提倡人人都上一节研讨课、一次半日活动观摩课,课后相互点评,畅谈各自的教学设想,让每位教师都能得到展示自我的机会,特别是帮助年轻教师尽快成长起来。在县教育局教研室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全市幼教理事会在我园召开等各项工作。
3.强化管理,提高实效。一是加强安全工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二是加强后勤、财务管理;三是加强常规工作管理;四是完善制度建设。
4.对口帮扶工作取得新成效。本学年,幼儿园主要对漭水中心幼儿园、温泉中心幼儿园进行对口帮扶,分批分期派教师到挂钩幼儿园进行支教,对各所幼儿园的管理、环境创设、保教工作常规等进行一对一帮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幼儿园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幼儿园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幼儿园2017年度收入合计12,212,671.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12,671.2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2,831,794.93元,增长30.19%,主要原因为:
1. 离退休人员工资305,553.85元,新增收入156,652.89元;
2. 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996,597.00元;
3. 新增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收入(杨凤菊一次性抚恤金)30837.40元;
4. 幼儿人数增加,收费标准提高,非税收入也增加,财政返还部分也增加,基本支出的收入新增1,521,388.84元;
5. 项目支出的收入新增126,318.8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幼儿园2017年度支出合计12,373,794.04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4,079.24元,占总支出的98.95%;项目支出129,714.8元,占总支出的1.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2,717,988.51元,增长28.15%,主要原因为:
1. 离退休人员工资305,553.85元,新增支出156,652.89元;
2. 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6,597.00元;
3. 新增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杨凤菊一次性抚恤金)30,837.40元;
4. 幼儿人数增加,收费标准提高,非税收入也增加,财政返还部分也增加,基本支出新增1,437,582.42元;
5. 项目支出新增96318.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幼儿园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44,079.24元。与上年对比增2,588,273.71元,增长26.81%,主要原因为:
1. 工资福利支出新增基本支出1,492,318.77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增基本支出2,186,376.79元,其中办公费支出新增123,892.15元;印刷费新增64,209.90元;手续费新增810.20元;水费新增10,317.60元;电费新增733.14元;邮电费新增806.50元;物业管理费新增1,280,040.00元;差旅费新增10,268元;维修(护)费新增101,921.37元;会议费新增63,169.00元;培训费新增25,761.00元;专用材料费新增18,258.43元;劳务费新增452,309.50 元;工会经费新增25,320.00元;
3. 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减少586,506.85元;
4. 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470,519.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81%,年人均64,036.1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19% ,年人均36,325.2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幼儿园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714.80元。与上年对比增129,714.8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
1. 对口帮扶项目,新增项目支出5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项目,新增项目支出79,714.80元,项目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幼儿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73,794.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717,988.51元,增长28.15%,主要原因为:
1. 离退休人员工资305,553.85元,新增支出156,652.89元;
2. 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6,597.00元;
3. 新增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杨凤菊一次性抚恤金)30,837.40元;
4. 幼儿人数增加,收费标准提高,非税收入也增加,财政返还部分也增加,基本支出新增1,437,582.42元;
5. 项目支出新增96,318.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1,071,64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8%。主要用于其他教育管理事务资金支出(杨凤菊一次性抚恤金)30,837.40元;学前教育支出资金11040805.79元(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2,15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996597.00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305553.85元(相关支出情况);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 昌宁县幼儿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各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幼儿园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幼儿园资产总额11,855,591.33元,其中,流动资产7,795,337.14元,固定资产4,060,254.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564.7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265.25元,固定资产增加60,8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94,135.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94,135.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昌宁县幼儿园2017年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预算,并按要求执行,并认真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