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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18-1030010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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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对全镇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专业指导;

二是对全镇教师实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三是对全镇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结合新的教育体制改革,更新教师观念,正确面对改革,每一个教师对照自己思想言行、工作实绩进行反思,教师的教育思想水平进一步提高,责任心、事业感明显增强,师德师风进一步改善。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资助寄宿贫困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认真贯彻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及时按要求发放教育局下拨的中央及省财政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

三是将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及时准确的供给每一位学生,确保无误。

四是将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基本账户管理,加强了对学校伙食团资金的监控,确保每一分钱花在学生身上。

五是扎实的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学校进一步推行了校本研究制度,稳步的推进课程改革,使学校的新课程改革得以顺利的实施。实施新课改,抓好师资培训,有序组织有效课堂教学研讨。

二、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2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2017年度收入合计22,399,884.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99,884.5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2,137,979.54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为:由于新招教师和教师工资增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资金增加等原因,增加收入2137979.5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2017年度支出合计22,512,785.34元。其中:基本支出21,241,187.34元,占总支出的94.35%;项目支出1,271,598元,占总支出的5.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2,602,330.33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为:由于新招教师和教师工资增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资金增加等原因,支出比上年增2,602,330.3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41,187.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0,732.33元,增长6.68%,主要原因为:由于新招教师和教师工资增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资金增加等原因,支出比上年增1,330,732.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38%,年人均117,24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62% ,年人均32,344.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1,59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1,598.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

1.昌财教〔2017〕33号2017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133,5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昌财教〔2015〕148号下达2015年第二批基础教育补助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18,7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保财教〔2017〕52号 2017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少年宫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1,644.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38.81%;

4.昌财教〔2016〕96号2016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项目,新增项目支出7,754.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25.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3,387.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对比增加2,582,932.33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为:由于新招教师和教师工资增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资金增加等原因,支出比上年增2,582,932.3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包括教育类支出和社会保障类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9,544,27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450,92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99,544.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1,686.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2,12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9,11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19,686.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9,424.3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相等。2016年及2017年均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为6,00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各部门到学校进行义教均衡迎国检、安全、教育教学等工作检查(共接待24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资产总额19,344,849.85元,其中,流动资产2,443,857.85元,固定资产16,900,9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4,529.1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5,749.85元,固定资产增加1,280,27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44.31平方米,账面原值199,304.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12,12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12,12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货物采购支出中,使用昌财教〔2014〕97号2014年第一批普高教育省级专项资金共76,7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桌、实验桌、窗帘货物支出;使用昌财教〔2015〕148号下达2015年第二批基础教育补助项目资金共42,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学生课桌椅货物支出。

2.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19,858,484.00元,执行预算实际基本支出22,399,884.50元,预算执行完成率112.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