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18-1029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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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指示。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3)负责指导全县各类教育和学校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开展对全县教育工作全面综合性的调查、研究、提出调整、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技术及成人教育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5)负责对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6)负责对全县初等义务教育的普及进行评估和验收,负责对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实施和普及进行检查评估。
(7)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制定教育基本建设规划并协调、组织落实。
(8)制定全县师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管理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重点强基础,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一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10个贫困乡63个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扩建项目、15个国开扶贫基金建设项目、134个教育专项工程全部开工建设,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累计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新建校舍20.74万平方米,改造校舍3万平方米。教育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年度投资958.4万元,143所普通中小学已接入互联网,接入率达99.3%。二是教育惠民落实到位。建立全方位“控辍保学”机制。下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2,831.38万元,惠及学生34809人次。发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770.16万元,惠及34696名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385笔,发放贷款2,600.47万元。三是教育扶贫稳步推进。制定下发教育精准扶贫、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系列方案,建立全方位“控辍保学”机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已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到村进寨,1200名农村劳动人口参加了实用技术培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抓改革活机制,内部管理迈上了新台阶。持续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一意见一办法”的同时,启动高中学校常规管理、民办教育发展、教育行政执行法等改革任务,全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率达100%。所有学校开齐科目上足课时,100%达到国家规定要求,12所学校成为常规管理合格学校示范校,4所学校被评为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4所学校被评为法治建设示范学校,创建省市县级平安校园15所。教育科研全面加强,“有效课堂教学”全力推进,片区学科教研基地管理得到加强,全县19个市级课题通过中期评估,18个课题列入“十三五”第二、三批市级课题,《搭建片区为平台,做实教育科研》被市教育局授予“教育创新工作奖”。
3.抓师资保根本,队伍建设实现了新跨越。全面实施“一年入门、两年成长、五年成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千名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和“生态教育”课题开题暨2017暑期骨干教师培训,百名教师参加“改薄”学校体育教师剑棍武术套路县级培训。全县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100%,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9.15%,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0%以上。
4.抓素质提质量,教育教学呈现了新亮点。一是初高考指标再上新水平。全县高考600分以上39人,一本上线172人,一本上线率达11%,录取率达11.51%,本科上线761人,42名学生被“985”“211”高校录取。初中学业水平测试570分以上26人,占全市的22.8%,与上年相比,提高22.57个百分点。二是德体卫艺教育更有成效。建立学校体育课堂教学、大课间活动、艺术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常态化推进机制,青少年体育锻炼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得到提高。1602名学生和50名教师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小学生网络竞赛活动中获奖,155名学生分别被评为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昌宁三中被评为“2018年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
5.抓统筹促公平,各类教育实现了新发展。一是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坚持总量和质量“双推进”,幼儿园(班)的管理监督到位,办园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县在园在班幼儿达8610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78%,比上年提高3.21个百分点。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县小学生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9.92%。初中毛入学率达125.03%,巩固率99.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41%。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三是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启动实施普通高中学校扩容改造达标工程和昌宁一中、昌宁二中晋级升等工程,柯街中学高中部撤并全面结束,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办好纯高中教育基本实现。全县高中毛入学率达87.5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教育局(本级)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收入合计95,462,077.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462,077.5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6,397,137.7元,减少32.71%,主要原因为:201类漭水中学进校桥梁款、财政拨的税款、2016年考核奖励资金减少2,904,200元;205类学校建设资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等减少44,636,545.71元;208类养老保险增加933,608.01元;229类彩票公益金增加210,000.00元。具体如下: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2,904,200.00元;
2.205类教育支出比上年减少44,636,545.71元;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933,608.01元;
4.229类其他支出比上年增加21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支出合计108,407,852.63元。其中:基本支出38,438,502.43元,占总支出的35.46%;项目支出69,969,350.2元,占总支出的64.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1,790,454.41元,减少22.68%,主要原因为:201类漭水中学进校桥梁款、财政拨的税款、2016年考核奖励资金在2017年不在拨款,全部减少;205类学校建设类资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减少30,025,262.42元;208类养老保险等支出比上年增加929,008.01元;229类彩票公益金比上年增加210,000.00元。具体如下: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2,904,200.00元;
2.205类教育支出比上年减少30,025,262.42元;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929,008.01元;
4.229类其他支出比上年增加21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438,502.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70,062.15元,减少5.11%,主要原因为: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1,194,200.00元,主要是财政拨2015年考核奖励资金减少;
2.205类教育支出比上年减少1,954,870.1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教育费附加资金记基本支出,2017年记项目支出,人员工资增加了,教育费附加资金减少了;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929,008.01元,主要因为工资增加,相关的社会保障缴费就增加;
4.229类其他支出比上年增加150,0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1%,主要是教育局拨付各学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占了大多数,用教育局机关人数平均分是无法说明问题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9% ,人均78,658.3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969,35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720,392.26元,减少29.81%,主要原因为: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1,710,000.00元,减少原因是漭水中学进校桥梁建设资金、财政拨税款减少;
2.205类教育支出比上年减少28,070,392.26元,减少原因是学校建设资金支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寄宿生补助资金支出减少;
3.229类其他支出比上年增加60,000.00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197,852.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对比减少32,000,454.41元,减少22.83%,主要原因为:漭水中学进校桥梁款、财政拨的税款、2016年考核奖励资金在2017年不再拨款,全部减少;学校建设类资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减少;养老保险等支出比上年增加;彩票公益金比上年增加。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2,904,200.00元;
2.205类教育支出比上年减少30,025,262.42元;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929,008.0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07,165,20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5%。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8,695,635.33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0,298,190.73元学校项目建设资金68,171,374.4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2,65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784元,支出决算为109,744.34元,完成预算的9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654.34元,完成预算的94.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090元,完成预算的98.7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由于减少接待,同城不接待等比年初预算减少支出684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于节约运行成本,减少维修费等,少支出3345.66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45.71元,下降1.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51.71元,下降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4元,下降1.29%。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654.34元,占51.62%;公务接待费支出53,090元,占48.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654.3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654.3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09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3,0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种工作检查、督导、异地县区学习交流(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教育局(本级)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6,363.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7,016.96元,减少39.36%,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增加17,929.66元;
(2)印刷费增加29,777元;
(3)咨询费增加6,432.6元;
(4)手续费增加582元;
(5)水费增加9元;
(6)电费减少2,969.5元;
(7)邮电费减少3,163.01元;
(8)差旅费增加9,738元;
(9)维修费减少130,966元;
(10)租赁费减少19,450元;
(11)会议费减少957元;
(12)培训费增加78,836元;
(13)公务接待费减少694元;
(14)劳务费减少2,072,450元(主要是2016年局机关列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2017年由财政拨款至学校,学校列支);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51.71元;
(16)其他交通费增加92,400元;
(17)办公设备购置资金减少78,36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设备购置资金15,310元;
(2)办公费1,401,062.49元(机关购买办公用品,上交上级各种考试考劳务费等支出);
(3)印刷费30,777元;
(4)咨询费10,432.6元;
(5)手续费1,071元;
(6)水费6,022.8元;
(7)电费11,940.36元;
(8)邮电费86,174.99元;
(9)差旅费150,026元
(10)租赁费58,582元;
(11)会议费49,562元;
(12)培训费138,198元;
(13)公务接待费53,090元;
(14)劳务费836,600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654.34元;
(16)其他交通费169,650元;
(17)维修费1,2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教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10,997,147.41元,其中,流动资产107,771,074.41元,固定资产3,226,0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60,644.6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981,182.65元,固定资产增加879,4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417,86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8,417,86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县财政局对教育局财政整体支出、教育费附加资金90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资金243.73万元、营房租金1万元、教师招聘工作经费5万元、营养餐工作经费5万元、考试考务费10万元、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29万元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通过自评,财政审核,昌宁县教育局各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性质及支出要求来使用,各项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档案完整可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