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5-X/20240320-00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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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0600000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镇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物等管理。拟订本镇教育发展规划,保证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办学布局调整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教导处、教科研训处、安全办公室、总务处、人事财务处。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昌宁县柯街中学
2.柯街村幼儿园
3.柯街华侨农场小学
4.柯街镇中心完全小学
5.柯街镇扁瓦村完小
6.柯街镇立斯达村完小
7.柯街镇芒赖村完小
8.柯街镇大地村完小
9.柯街镇松林村完小
10.柯街镇腊邑村完小
11.柯街镇联合村完小
12.柯街镇中心幼儿园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确保校园安全,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石。
2. 以教育体制改革为契机,继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推动学校改革创新。
3. 以提质为核心,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4. 控辍保学,确保学额巩固。
5. 加强班子建设,创优良政风,树优良校风。
6. 加强人员管理,创高质量发展“三风”。
7. 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
8. 以德育为首,加强学生管理,抓实养成教育,创优良学风。
9. 抓常规,加强教学管理。
10. 加强教育科研,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水平。
11. 加强财务、后勤管理,确保财务安全,提高后勤服务水平。
12. 加强学校团委、学生会工作,发挥团委、学生会的管理和宣传功能。
13. 抓实党建工作,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14. 继续推进其他热点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28人。在职实有2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692,323.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492,323.2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72,178.88元,同比增长9.95%,主要原因是人员薪级工资增加、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本年预算了单位往来专项资金、课后延时服务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492,323.20元,其中:本年收入38,910,129.25元,上年结转收入2,582,193.9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910,129.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72,178.88元,同比增长9.42%,主要原因是人员薪级工资增加、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本年包含了课后延时服务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692,323.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492,323.20元,其中:基本支出38,621,164.17元,与上年对比增3,227,594.25元,同比增长9.12%,主要原因是人员薪级工资增加、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本年度编外人员项目资金在基本支出中预算;项目支出2,871,159.03元,与上年对比增344,584.53元,同比增长13.64%,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了课后延时服务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0201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支出2,044,778.60元,主要用于幼儿园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校维修维护支出,临时人员工资支出。
(2)205020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支出22,617,622.47元,主要用于支付小学教师工资、教师失业保险、工会经费、办公费、学校临时人员劳务费及小学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2050203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支出8,755,292.99元,主要用于支付初中教师工资、教师失业保险、工会经费、办公费、学校临时人员劳务费及初中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4)2050299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优秀教师奖励金。
(5)2050701教育支出—特殊教育—特殊学校教育支出12,704.80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学生办公经费。
(6)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3,089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及保险。
(7)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4,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办公经费。
(8)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39,738.2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的缴费。
(9)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单位负责部分缴费。
(10)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334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及保险。
(11)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04,340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补助生活补助。
(12)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749,587.03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3)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78,965.34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870.73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失业保险缴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6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654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54元,较上年减少4,233.68元,下降47.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本年与上年均未预算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我单位本年与上年均未预算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54元,较上年减少4,233.68元,下降47.6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公车出行次数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54元,较上年减少4,233.68元,下降47.6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4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包含12个项目,其中有2个重点项目。
(一)(本级)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本级)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
4.项目基本概况:对义务教育阶段“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全年预算补助资金875,000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52,500元。
5.项目实施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的“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1,250元/生.学年,小学1,000元/生.学年;非寄宿的“四类”学生,初中625元/生.学年,小学500元/生.学年。
6.资金安排情况:全年预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875,000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52,5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分春秋两季实施,春季学期2024年7月底实施结束,秋季学期2024年12月底实施结束。
8.项目实施成效:该项目的实施,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本级)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本级)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
4.项目基本概况:对学前教育阶段“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提升学前教育巩固率。全年预算补助资金227,100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5,450.40元。
5.项目实施内容:学前教育阶段“四类”人员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300元/生.年。
6.资金安排情况:全年预算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27,100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5,450.4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分春秋两季实施,春季学期2024年7月底实施结束,秋季学期2024年12月底实施结束。
8.项目实施成效:该项目的实施,落实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力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三)(本级)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本级)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
4.项目基本概况:对义务教育阶段“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全年预算补助资金857,500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51,450元。
5.项目实施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的“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1,250元/生.学年,小学1,000元/生.学年;非寄宿的“四类”学生,初中625元/生.学年,小学500元/生.学年。
6.资金安排情况:全年预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857,500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51,45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分春秋两季实施,春季学期2024年7月底实施结束,秋季学期2024年12月底实施结束。
8.项目实施成效:该项目的实施,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72,228,948.31元,其中,流动资产3,525,930.06元,固定资产67,782,763.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20,25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247,62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082,156.04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债务还本支付了房屋建筑物建设款,房屋建筑物入固定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0600111
附件【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40319103305978.doc】
附件【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1910332393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