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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0-00010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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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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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研究制定并实施全镇基础教育发展规划,保证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接受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双重领导。负责全镇基础教育学校党建、校建、人事、财务、安全、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招生、学籍、后勤、档案(图书资料)等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务处、教导处、教科研训处、总务处、安全办。

所属单位20个,分别是:

1.昌宁县鸡飞镇澡塘村完全小学

2.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幼儿园

3.昌宁县鸡飞镇扁木村完全小学

4.昌宁县鸡飞镇扁木村幼儿园

5.昌宁县鸡飞镇邑等村完全小学

6.昌宁县鸡飞镇邑等村幼儿园

7.昌宁县鸡飞镇珠山村完全小学

8.昌宁县鸡飞镇珠山村幼儿园

9.昌宁县鸡飞镇八甲村完全小学

10.昌宁县鸡飞镇八甲村幼儿园

11.昌宁县鸡飞镇干塘村完全小学

12.昌宁县鸡飞镇干塘村幼儿园

13.昌宁县鸡飞镇英韬村完全小学

14.昌宁县鸡飞镇英韬村幼儿园

15.昌宁县鸡飞镇里文村完全小学

16.昌宁县鸡飞镇里文村幼儿园

17.昌宁县鸡飞镇鸡飞村完全小学

18.昌宁县鸡飞镇鸡飞村幼儿园

19.昌宁县鸡飞镇二母龙幼儿园

20.昌宁县鸡飞初级中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工作。党支部组织广大党员教师通过开展理论学习、组织课赛、志愿服务等多种不同形式的活动,不断提升广大教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完善学校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多措并举,稳步提升学校教学水平。

3.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升教学质量。围绕学校教学中心工作,建立校本教研的各项制度,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优化教学过程,规范教师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等常规工作,严格进行教学过程检查。加强教研组的建设,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夯实教学常规。搭建教研平台,加大骨干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提高执教水平。

4.注重德育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加强纪律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纪律意识和安全观念,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

5.完善后勤管理,为教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各项开支精打细算,做到规范、清晰、透明。按要求规范实施营养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做好广泛正面宣传。办好师生食堂,提高伙食质量,做好校园的绿化和美化建设,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1人。在职实有1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375,595.3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75,595.3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723,853.68元,同比下降3.1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4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中的人员工资支出、各类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275,595.30元,其中:本年收入20,746,283.88元,上年结转收入1,529,311.42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46,283.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823,853.68元,同比下降3.5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4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中的人员工资支出、各类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375,595.3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275,595.30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4,720.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6,652.48元,同比下降6.9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4人,导致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支出、各类保险缴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710,874.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2,798.80元,同比上升71.4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支出只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县级部分和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本年度项目支出包含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以前年度资助资金县级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课后延时服务资金、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所以本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0201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支出803,835.60元,主要用于支付幼儿园日常办公经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临聘教师工资等。

2.205020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支出12,544,973.44元,主要用于支付小学教师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工会经费、临时人员工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3.2050203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支出4,594,539.94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学教师工资、工会经费、日常办公经费、临时人员工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4.2050701教育支出—特殊教育—特殊学校教育支出35,078.60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日常公用经费。

5.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2,011元,主要用于支付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

6.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2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7.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8,989.76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教师养老保险。

8.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教师职业年金。

9.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934元,主要用于支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10.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0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11.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38,959.32元,主要用于支付教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12.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40,108.90元,主要用于支付教师公务员医疗补助。

1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964.74元,主要用于支付教师工伤保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是我2023年和2024年我单位均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变化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我单位均未预算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变化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我单位均无公务用车,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4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包含14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3个,为(本级)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小学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初中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具体详见附件)

(一)(本级)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本级)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4.项目基本概况:项目依据《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中所列资助标准,结合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学生人数相关数据进行预算,确保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5.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补助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七类”人员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300元/生.年。

6.资金安排情况:全年预算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资金80,100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922.4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项目分春秋两季实施,春季学期2024年7月底实施结束,秋季学期2024年12月底实施结束。

8.项目实施成效: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项目的实施能够让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保障其顺利入学,促进教育公平。

(二)(小学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小学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文件、《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立项。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4.项目基本概况:项目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文件、《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结合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预算,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5.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补助对象为小学阶段“七类”人员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寄宿学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学生500元/生.年。

6.资金安排情况:全年预算(小学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793,500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47,610元。

7.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分春秋两季实施,春季学期2024年7月底实施结束,秋季学期2024年12月底实施结束。

8.项目实施成效:项目的实施能够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保障其顺利入学,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压力,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有机会成为有用之才。

(三)(初中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初中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文件、《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立项。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4.项目基本概况:项目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文件、《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结合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相关数据进行预算,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5.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补助对象为初中阶段“七类”人员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寄宿学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学生625元/生.年。

6.资金安排情况:全年预算(初中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450,625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27,037.50元。

7.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分春秋两季实施,春季学期2024年7月底实施结束,秋季学期2024年12月底实施结束。

8.项目实施成效:项目的实施能够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保障其顺利入学,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入学压力,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有机会成为有用之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47,557,128.58元,其中,流动资产1,157,190.27元,固定资产43,251,468.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148,47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21,654.1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67,749.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