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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1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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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1100000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4年预算公开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乡镇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物等管理。拟订本乡镇教育发展规划,保证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办学布局调整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5个股室。

所属单位19个,分别为:

1.昌宁县漭水镇老厂村完全小学

2.昌宁县漭水镇老厂村江楼小学

3.昌宁县漭水镇明华村完全小学

4.昌宁县漭水镇明德村完全小学

5.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全小学

6.昌宁县漭水镇共裕村完全小学

7.昌宁县漭水镇翠华村完全小学

8.昌宁县漭水镇联福村完全小学

9.昌宁县漭水镇沿江村完全小学

10.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幼儿园

11.昌宁县漭水镇老厂村幼儿园

12.昌宁县漭水镇老厂村江楼幼儿园

13.昌宁县漭水镇明华村幼儿园

14.昌宁县漭水镇明德村幼儿园

15.昌宁县漭水镇共裕社区幼儿园

16.昌宁县漭水镇翠华社区幼儿园

17.昌宁县漭水镇联福村幼儿园

18.昌宁县漭水镇沿江村幼儿园

19.昌宁县漭水初级中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结合新的教育体制改革,更新教师观念,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2. 认真贯彻执行“两免一补”政策。采取多种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及时按要求发放教体局下拨的中央及省财政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 加强对学校伙食堂资金的监控。将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专门账户管理,确保每一分钱花在学生身上。

4. 扎实开展教学教研工作。学校进一步推行校本研究制度,稳步推进课程改革,抓好师资培训,有序组织有效课堂教学研讨。

5. 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艺体教育和读书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75人。在职实有17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887,355.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543,846.4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1,843,509.28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65,046.52元,同比增加7.84%,主要原因是教师基本工资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887,355.69元,其中:本年收入32,043,846.41元,上年结转收入1,843,509.2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543,846.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65,046.52元,同比增加7.84%,主要原因是教师基本工资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 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预算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887,355.6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887,355.69元,其中:基本支出31,265,317.89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190,021.32元,同比增长3.96%,主要原因是教师基本工资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项目支出2,622,037.8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275,025.20元,同比增长94.66%,主要原因分析是公用经费纳入项目预算,预算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31,265,317.89元,其中:人员经费29,203,344.13元;公用经费1,834,957.7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227,016.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35个项目,资金共计2,622,037.80元,其中:民生项目23个,资金共计1,612,562.66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5个,资金共计7312,81.2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7个,资金共计278,193.94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0201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790,735.20元,主要用于幼儿园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临时人员工资支出等。

2)205020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17,613,636.82元,主要用于支付小学教师工资、教师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遗属补助、工会经费、办公费、学校临时人员劳务费及小学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2050203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7,811,874.07元,主要用于支付初中教师工资、教师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遗属补助、工会经费、办公费、学校临时人员劳务费及小学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4)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7,600元,主要用于退休教师相关支出。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95,166.4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教师基本养老保险。

6)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教师职业年金。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28,697.83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教师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退休大病医疗。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89,122.21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公务员医疗补助。

9)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27,016.00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1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479.16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教师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增减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批次为0元,共计接待0人次,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2023年和2024年我校均未预算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我校均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我校均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我部门均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对义务教育阶段“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全年预算补助资金1,845,750.00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10,745.00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的“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的“四类”学生,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

(六)资金安排情况

全年预算补助资金1,845,750.00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10,745.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分春秋两季实施,春季学期2024年7月底实施结束,秋季学期2024年12月底实施结束。

(八)项目实施成效

该项目的实施,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71,243,095.70元,其中,流动资产1,543,096.83元,固定资产69,652,890.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7,108.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2,35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8,7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1: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1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