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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11_B/2017-0214029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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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关于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全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贯彻执行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县、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好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学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校重点工作任务从以下几个方面抓。

1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结合新的教育体制改革,更新教师观念,正确面对改革,每一个教师对照自己思想言行、工作实绩进行反思,教师的教育思想水平进一步提高,责任心、事业感明显增强,师德师风进一步改善。

2采取多种形式资助寄宿贫困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认真贯彻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及时按要求发放教育局下拨的中央及省财政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时按量将学生营养餐供给每一位学生。

3扎实的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学校进一步推行了校本研究制度,稳步的推进课程改革,使学校的新课程改革得以顺利的实施。实施新课改,抓好师资培训,有序组织有效课堂教学研讨。

4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和教育局核算中心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保运转、合法、合理使用和管理学校的经费为目标,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加大学校资金监管,学校财务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8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82人。在职实有1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8人。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民办教师)离休0人,退休72人。保安2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7年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财务总收入198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85.85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85.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85.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5.85万元(本级财力1985.85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85.8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98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85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保障全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86.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5%;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79.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5%。与上年对比增加791.06万元,增幅66.21%,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教师人数增多,教师调资,教师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完小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