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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2-0121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行政监督与管理 发布日期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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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中事中事后监管行为,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提高风险研判能力,实现有效监管,根据《昌宁县“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昌宁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报送《2021年度昌宁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评细则(县级部门)》的要求,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体育局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力推动“宽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度管力,落实以随机抽查为手段的“严管”措施,解决“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成立以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督导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二)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执法检查清单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三)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建立县教育体育局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涵盖我县全部被监管民办培训机构,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别、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均纳入了随机抽查名录库。2021年年初,县教育局随机检查对象为29家单位(其中民办幼儿园5家,民办校外培训机构14家),到下半年根据国家“双减”,压减校外培训机构10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际抽查对象共19家(民办幼儿园5家,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14家)。

(四)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县教体局相关股室人员为基础,建立教育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共10人,全部执法人员考试合格,有持证上岗资格。

(五)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规范监管行为,结合县教育局执法的实际,制定了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校外培训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1年度民办幼儿园“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二、落实情况

(一)对照清单依法抽查。按照随机检查计划,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名,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信息比对等不同方式,结合抽查内容,对省级昌宁县睿峰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抽查和五彩缤纷幼儿园、星荣幼儿园、贝思科幼儿星3所民办幼儿园和昌宁县中梁艺术培训学校等14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并现场向被检查机构通报检查情况,责令其对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二)全面公开监管信息。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通过“昌宁政务公开网”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三)综合运用抽查成果。为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自觉尊法守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督促整改,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的良性轨道。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按照“谁实施、谁记录、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网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省),并向社会公示。

三、存在问题

校外培训机构机构情况复杂,意识和配合有待加强。举办者文化层次不同,在抽查中遇到执法人员检查,经常有不配合情况,加之教育行政部门执法力度薄弱,除了下达整改通知外,没有其他执法政策。

四、下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随机抽查作为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各级领导逐层次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

(三)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职责,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