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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2-0114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行政监督与管理 发布日期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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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加强中小学生寒假校外培训管理告知书

昌宁县加强中小学生寒假校外培训管理告知书

各中小学校,各位家长:

假期将至,为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学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有意义的寒假,根据国家“双减”政策,现将加强中小学生假期校外培训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关于学科类培训。中央“双减”文件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加之,昌宁县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注销,目前,没有合格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各学校要告知学生并向家长进行宣传,在寒假期间,学生不要参加任何培训机构组织的学科类培训,更不能到“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2.关于非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学生可以参加非学科类(含艺术类、科技类和体育类)培训。培训前,务必要选择合法正规(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已接受预收费资金监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供学生选择的培训机构具体名单将于2022年1月15日后将在昌宁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关于培训缴费。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不要提前一个月以上缴纳下期费用;缴费时务必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索要正规票据,不要交钱、转钱给任何个人,确保家长资金安全。

4.关于违规参与培训。各学校要加强假期期间教师及学生管理,检查中发现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活动的、学生参加学科类培训或选择证照不全的非学科类机构进行培训的,一经查实,将把有关人员的信息反馈给所在学校,根据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将对学校予以通报、约谈,对违规教师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