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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11_B/2018-0313014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3-13
文号 昌教发〔2017〕48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校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工作,落实昌宁县委巡察组关于按月开展政务、校务公开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公开透明转化为教育系统工作新常态,全面深化政务、校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充分发挥政务、校务公开在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维护公平正义、建设法治机关、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廉洁办事方面的作用。

二、主要工作

(一)围绕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公开

1. 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逐步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公开每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建立办事工作日制度。在全面公开局机关、学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全力推动各乡镇学校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党政办、人事股牵头、会同各学校落实)。

2.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群众办事人事股、党政办、基教股、资助中心、职成教股分别牵头落实)。

(二)围绕加快教育发展推进公开

1. 持续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公开。以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发展为目标,加大有关教育综合改革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近年来所涉及的重大政策,于2017年10月15日前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信专题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教育宣传中心、党政办负责落实)。

2. 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学校建设、设备设施配备等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检查等信息的公开力度。2017年8月30日前,在门户网站开设“昌宁县教育系统重大建设项目专题”栏目,全面公开年度重大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总投资、年度计划投资、前期工作目标等基本信息,项目办、校建办、采购办牵头落实)。全面公开年度全县教育系统重大项目招标中标、联审联批等信息项目办牵头落实)。

3.加大教育领域重要信息公开。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进行公开。推动局机关、各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生源地助学贷款申办程序等公开项目办、校建办、财务股、基教股、资助中心牵头落实)。

(三)围绕教育民生推进公开

1. 大力公开教育精准扶贫信息。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教育扶贫政策、扶贫成效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公开年度扶贫计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化情况、精准扶贫专项行动信息等,确保扶贫对象能看到、能监督。财务股牵头,会同各学校落实)。

2. 大力公开社会资助信息。细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一般贫困学生的社会资助信息。全面实行资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资助对象人数、资助标准、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资助中心牵头,会同各学校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 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教育行政有关会议制度。要认真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面,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党政办、教育宣传中心牵头落实)。

2. 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要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监察室、党政办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 做好政策解读。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县教育局要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有关解读材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发布。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2017年8月30日前,在门户网站开设并完善“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政策法规股、教育宣传中心、党政办牵头落实)。

2. 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教育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向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要严格按照处理程序进行处置,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教育宣传中心、党政办牵头,会同各股室、各学校落实)。

3. 用好新闻媒体。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教育改革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教育宣传中心牵头,会同各股室、各学校负责落实)。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5月1日—5月10日):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县教育局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2017年政务、校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步骤和措施等。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6月11日—6月20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认真总结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政务、校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6月21日—12月31日):全面推进,认真落实。按照国务院、省、市、县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各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机关各股室、各学校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工作部署上来,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要将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在2017年底前完成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整合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鲁开发任组长,局党委书记路爽,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于永军任副组长,其他一级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政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于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相关股室政务公开资料每季度交监察室。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领导机构,确保政务、校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学校要结合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务、校务公开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局机关要加强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提升“96128”等政务热线电话管理水平。各股室需要公开的事项材料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提供到教育宣传中心,确保能按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强化督查,稳步推进。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学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进度缓慢、工作没有效果的股室、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