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字民雄 任行政办公室负责人;
余 彪 任教育宣传中心、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免去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职务;
李春攀 免去教育宣传中心负责人职务。
昌宁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