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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2-0105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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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21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报告

昌宁县2021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报告

教育经费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昌宁县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高度重视加强教育经费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加快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全县教育事业有了新的更好的发展,现对我县2021年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做如下分析:

一、基本情况

昌宁县位于云南省西部,隶属保山市,于1933年由保山永昌、顺宁凤庆析置设县,取两地名后一字为县名。昌宁县是一个年轻的多民族山区农业县,地处滇西大理、临沧、保山三地结合部,山区面积97.05%。地处东经99°16′-100°12′、北纬20°14′-25°12′之间,东连凤庆县,西接隆阳区、施甸县,南与永德县隔河相望,北邻永平、漾濞、巍山县,省道214线云保二级公路穿境而过。截至2021年,昌宁县辖9个镇、4个乡,总面积388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32.03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331925.00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6355.00万元,财政经常性收入3889.00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7651.00万元,上级教育转移支付14950.00万元。

2021年末,我县共有办学机构275个。其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普通高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普通初中16所,普通小学122所,特殊学校1所,幼儿园131所(民办幼儿园5所),教育行政单位1所(县教育体育局)。其他部门各级各类学校1所(县委党校)。年末在职教职工3546人,(其中:民办幼儿园130人,教育体育局59人,县委党校13人)。年末离退休教师844人。年末在校学生49690人,其中:普通高中6530人,职业高中2392人,初中10278人,小学21263人,幼儿9057人,特殊学校170人。年末义务教育阶段有随班就读学生128人,其中:初中53人,小学75人。寄宿生人29059人,其中:普通高中5805人,职业高中1518人,初中9284人,小学12363人,特殊教育学校89人。

年末产权房屋建筑744642平方米,其中: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35166平方米;普通高中99362平方米;普通初中217275平方米;普通小学278058平方米;特殊教育学校4855平方米;幼儿园90809平方米;县教育局11087平方米;县委党校8030平方米。非产权房屋建筑334平方米(昌宁县田园镇右文村幼儿园274平方米;昌宁县温泉镇尼诺村幼儿园60平方米)。

年末固定资产总值86357.2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74426.45万元,通用设备6813.01万元,专用设备1573.81万元,图书档案541.63万元,文物和成列品30.95万元,家具用具2971.36万元);

年末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5301.4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8473.92万元,通用设备4497.93万元,专用设备1069.04万元,家具用具1260.57万元)。年未无形资产原值344.19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42.43万元。

年末图书1692799册,其中:普通高中274801册,普通初中478472册,普通小学745023册,幼儿园94079册,特殊教育学校4647册,职业技术学校94741册,党校1036册。

年末占地面积1973973平方米,其中运动场面积518070平方米。年末产权房屋建筑面积744642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358878平方米。年末非产权独立使用房屋建筑面积334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334平方米。年末全数字终端7409台,其中学生终端数为5218台。网络多媒体教室1224间,有校园足球场37个。

二、教育经费投入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总收入63869.85万元,比上年68324.15万元减少了4454.3万元,减少了6.52%。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61541.42万元,比上年66059.96万元减少4518.54万元,减少6.84%。捐赠收入27.46万元,比上年276.40元减少了248.94万元,为企业捐赠教育体育局维修费。事业收入2300.97万元,比上年1987.80万元增加313.17万元,增加15.75%,增加的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0秋季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收费在2021年收取。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2021年为6068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54491.17万元,包括教育事业费53462.67万元、基本建设费300万元、教育费附加728.5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6197.4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教育经费2694.15万元、卫生健康经费3502.92万元、其他经费0.34万元。 2020年,昌宁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为62817.08万元,其中教育事业费52682.61万元、基本建设费292.11万元、教育费附加69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9152.37万元。2021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较2020年下降2128.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各类保障缴费即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未能得以及时清算。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2021年为852.84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0万元。202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为3242.87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242.87万元。2021年较2020年减少2390.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下达了3000万中央抗疫国债资金,2021年没有该资金以及彩票公益金。

三、“两个比例”、“三个增长”情况

(一)“两个比例”情况

1.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情况。

2021年我县地方国民生产总值为18319250.00千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61115.53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34%,比上年的4.05%下降了0.71个百分点,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小于于4%。

2.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情况。

2021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7765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54065.28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47%,比上年的17.89%增加了1.58个百分点。

(二)“三个增长”情况

1.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情况。

2021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经费54065.28万元,比上年的53664.72万元增加了400.56万元,增加了0.75%。财政经常性收入3889.00万元,比上年的20942.00万元减少了17053.00万元,下降了81.43%。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82.18百分点。

2.2021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如下表:

       项目

类型

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

2020年

2021年

增长额(元)

增长(%)

中等职业学校

6,212.23

9,370.30

3158.07

50.84

普通高中

9,705.87

10,926.69

1220.82

12.58

农村高中

9,705.87

10,926.69

1220.82

12.58

普通初中

13,893.99

17,607.15

3713.16

26.72

农村初中

13,893.99

17,607.15

3713.16

26.72

普通小学

9,360.42

13,259.26

3898.84

41.65

农村小学

9,360.42

13,259.26

3898.84

41.65

幼儿园

3,000.26

3,833.85

833.59

27.78

农村幼儿园

3,000.26

3,833.85

833.59

27.78

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秋季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在2021年清算发放;二是教师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三是学前教育、普通高中生均经费标准提高并正常清算支付;四是2020年秋季学前教育保教费在2021年清算支付;五是中等职业学校2020年免学费资金在2021年清算支出。

3.2021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如下表:

       项目

类型

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

2020年

2021年

增长额(元)

增长(%)

中等职业学校

1,796.58

3,309.23

1512.65

84.2

普通高中

1,220.40

1,426.51

206.11

16.89

农村高中

1,220.40

1,426.51

206.11

16.89

普通初中

2,863.43

2,426.24

437.19

-15.27

农村初中

2,863.43

2,426.24

437.19

-15.27

普通小学

1,189.01

2,843.91

1654.9

139.18

农村小学

1,189.01

2,843.91

1654.9

139.18

幼儿园

596.95

1,260.03

663.08

111.08

农村幼儿园

596.95

1,260.03

663.08

111.08

 

除初中学段外,各学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增加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2020年秋季公用经费集中在2021年春季清算支出。

(1)幼儿园商品服务支出680.40万元,较2020年439.68万元增加240.72万元,增加了54.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增加,2020年的保教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集中在2021年清算支出;资本性支出411.67万元,较2020年41.27万元增加380.06万元,增加89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和幼儿园建设项目增加。

(2)普通小学商品服务支出3188.95万元,较2020年  2346.31万元增加842.64万元,增加了35.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公用经费集中在2021年清算支出;资本性支出2927.82万元,较2020年199.72万元增加2467.82万元,增加1365.9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学校建设工程集中在2021年验收并支付工程款;二是学校政府采购等资金集中在2021年支付。

(3)普通初中商品服务支出1346.8万元,较2020年  1414.89万元减少68.09万元,减少了4.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义教公用经费未得到及时支付;资本性支出1176.17万元,较2020年1796.44万元减少620.27万元,减少34.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普通初中学校建设工程及设备采购减少。

(4)普通高中商品服务支出756.98万元,较2020年  万元增加381.33万元,增加了98.51%;资本性支出203.06万元,较2020年460.82万元增加了257.76万元,增加55.9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普通高中生均经费集中在2021年清算;二是支付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资金150.00万元及校园维修支出增加。

(5)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商品服务支出505.58万元,较2020年330.62万元增加52.92万元,增加了0.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免学费资金集中在2021年清算支出;资本性支出419.46万元,较2020年286.96万元增加132.5万元,减少46.17%,增加的原因是职校运动竣工验收以及政府采购支出增加。  

4.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

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如下表:

       项目

类型

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

2020年

2021年

增长额(元)

增长(%)

中等职业学校

7,145.14

7,199.53

54.39

0.76

普通高中

9,770.90

10,218.17

447.27

4.58

农村高中

9,770.90

10,218.17

447.27

4.58

普通初中

14,911.69

16,369.12

1457.43

9.77

农村初中

14,911.69

16,369.12

1457.43

9.77

普通小学

11,020.50

11,052.31

31.81

0.29

农村小学

11,020.50

11,052.31

31.81

0.29

幼儿园

3,504.14

3,599.27

95.13

2.71

农村幼儿园

3,504.14

3,599.27

95.13

2.71

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以支定收,2020年秋季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在2021年清算支付;二是教师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三是财政拨付教育费附加728.50万元,比上年690万元增加38.50万元;四是2020年义教部分公用经费集中在2021年清算支付。

(1)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2.71%,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提高并于2021年正常清算支付,学前资助资金在2021年得以支付。

(2)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增加0.76%,增加的原因:一是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央专项资金得以支付以及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在2021年支付。

(3)普通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4.5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清算支付了普通高中运动场建设资金300万元。二是学校2020年的部分生均公用经费在2021年清算支付。

(3)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9.77%,普通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0.29%。主要原因:一是以支定收,2020年秋季义教学生资助资金在2021年清算支付;二是教师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三是2020年义教部分公用经费集中在2021年清算支付,四是普通小学学校建设资金集中在2021年支付3800余万元。

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情况

(一)2021年我县学前教育学校共有在校学生10323人,其中享受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7618人次,受助金额 114.27万元。

(二)2021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初中生10278人,普通小学生21263人。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43158人次,受助金额2297.41 万元。            

(三)2021年我县普通高中在校学生6530人,其中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168人次,受助金额595.05万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学杂费3747人次,免除资金167.23万元。

(四)2021年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在校学生2392人,其中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2605人次,受助金额260.46万元;中职免学费补助3878人次,受助金额 378.78  万元。

五、2021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季报中各个指标的实际执行数数据与《教育部门教育经费总收入表》(教材综1附表)相同指标差异原因分析

(一)季报中教育事业费预算执行数为53292.00万元,年报教育经费统计《教育部门教育经费总收入表》(教材综1附表)中教育事业费是52832.00万元,两者差距460.00万元。相差原因是:季报中教育事业费中包含150.00万元的昌宁县第二中学基本建设款;季报填报时从205类拨款中剔除事业收入787.00万元,年报中实际剔除1097.00万元,相差310.00万元。

(二)季报中基本建设费预算执行数为150.00万元,年报教育经费统计《教育部门教育经费总收入表》(教材综1附表)中基本建设费是300.00万元,两者差距150.00万元,原因为填报季报时,把昌宁县第二中学150.00万元基本建设款填入教育事业费中。

   (三)季报中其他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为6164.00万元,年报教育经费统计《教育部门教育经费总收入表》(教材综1附表)中其他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为6166.00万元,两者差距2.00万元。

六、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制定以及保障落实情况。

(一)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云财教〔2017〕514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保财教〔2018〕106号)要求,我县于2018年7月建立了《昌宁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我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400元/生·年执行,2020年调整至600元/生·年,并拨付执行到位。

(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74号)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的通知》(保财教〔2017〕40号)文件要求,我县于2017年7月建立了《昌宁县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2017年秋季学期起,我县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1200元/生.年,至2020年,已调整至1500元/生.年,并拨付执行到位。

(三)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16号)、《云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财教〔2015〕448号)文件要求,我县于2017年7月建立了《昌宁县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制度》,我县实行综合生均定额拨款标准,我县中职学校综合生均经费拨款基准定额标准为6000元/生.年。以后将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和财力情况等逐步建立昌宁县中职学校综合生均基准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四)义务教育阶段生均经费按《保山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具体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特殊教育学校6000元/生·年。对学生规模超过10人、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学生规模不足10人的教学点按照3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市、县级按照80%、17%、0.6%、2.4%的比例分担。

七、用于教育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

我县2021年未收到用于教育的地方专项债券。

八、资产管理体制情况。

按照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昌宁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昌办发〔2021〕140号)等规定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要求,我县建立了《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各学校要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确定固定资产管理员,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二是结合学校账务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台账,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三是严格固定资产验收制度,新增(包括购建、购置、接受捐赠、调拨、自制等)固定资产,必须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交财务入账。四是严格固定资产处置制度。严格按规定处置固定资产,防止学校和个人随意处置资产,造成固定资产流失。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2020年205类拨款与2021年205类拨款比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中205类收入为53664.72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中205类收入为54065.28,增加400.56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中205类收入增加原因为2021年收付实现制下,各学段资助资金得以支付,导致2021年205类收入增加。

(二)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中,资产情况表(价值表)2021年年初无形资产原值中的土地使用权原值与2021年年末数不一致原因为:2020年,部分学校将土地名义金2.00元填入固定资产原值,在2021年年初数予以更正,导致土地使用权原值与累计摊销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

十、教育经费投入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经验

(一)优先保障,加大投入。优先落实教育投入,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义务教育重在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促进均衡,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普通高中教育重在扩大优质资源,实施扩容改造,促进特色发展。职业教育重在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实训基地建设。

(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不断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提高教育质量战略主题,统筹近期发展任务和中长期发展目标,统筹城乡、区域以及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统筹条件改善和质量提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为彻底摆脱贫困奠定基础。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两免一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贯彻落实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单独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全面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振兴乡村教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控辍保学、“大班额”、随迁子女就学、家庭无法正常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的农村留守儿童入校寄宿等突出问题。

(五)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在重点保障义务教育的前提下,积极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加大对普通高中急需的教育教学条件的改善力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六)落实管理责任。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

(七)全面改进管理方式。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加强预算执行事中监控,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健全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体系,实施大额资金流动全过程监控,有效防控经济风险。加强预决算事后监督,教育部门和学校按照预算法要求,全面推进教育部门预决算公开。

(八)全面提高使用绩效。教育部门和学校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坚持财政教育资金用到哪里、绩效评价就跟踪到哪里。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坚持每一笔教育经费都要用到关键处。

(九)规范学校资产管理。继续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账册,定期清查,确保账实相符。完善废弃资产的报废处置和未入账资产的入账手续,全面准确反映学校资产存量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完善学校土地确权手续,明确资产权属关系。进一步规范撤并校点校产管理,盘活学校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