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4-6-/2021-012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年以来,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58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年度报告1条、公开制度1条、组织机构3条,政策文件14条,人大、政协提案办理1条,财政资金6条。收到在线咨询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7 | 0 | 0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总计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措施
(1)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3)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我局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