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2024122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监管举措 | 发布日期 |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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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宁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昌宁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省级专家组、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建设评估单位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验收。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应急厅〔2024〕86号)”,昌宁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自检自查,检查出公司95%烟碱生产线在用的3台导热油炉(R0301/反应釜、R0601/浓缩釜和R0901蒸馏釜)属于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无冷却措施的内注导热油式电加热反应釜”,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列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编制了《昌宁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重大隐患整改设计方案和HAZOP分析报告,重新购买了300℃防爆型高温油温机,将内注导热油改为温控式循环导热油加热,选用西北大学化工学院研发的专有提取机—棕榈酸甲酯代替正己烷。
专家组及应急管理部门现场查验后,组织召开验收反馈会议。会上,专家组分别听取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情况介绍、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昌宁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大隐患治理效果评估报告》介绍,形成评审意见:该整改项目已按安全隐患整改设计方案要求整改完成,并出具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的结论。专家组同意整改效果评估报告总体结论,通过该整改项目的竣工验收。
下一步,昌宁县将按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安排,以德康公司善于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经验做法为典型案例,再一次组织企业全覆盖开展自检自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