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2022-040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监管举措 | 发布日期 | 2022-04-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3月21日至4月1日,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13个乡(镇)2020至2021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以规范资金使用为重点、以确保资金发放到位为核心,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等方式,实地查看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去年因为烤烟受灾,我和村上申请了救灾资金,村上及时到我家了解实际情况,年前钱就打到我呢一折通上了,这2000块钱对于我们一家来说解决了很大的困难。现在国家政策好!”翁堵镇明山村腰街村民小组支大哥笑呵呵地说道。
此次检查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涉及冬春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抗旱救灾补助资金两种。冬春生活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因当年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生活困难受灾群众的口粮救助、衣被救助、取暖救助和其它救助,抗旱救灾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部分生产灌溉用水,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
“收到拨款文件后,我们按照户报、组评、村(社区)审、镇批的发放程序,有班子讨论会议记录、有申请、有评议、有审核、有审批、有发放到户名册和公示记录,全部采取“一折通”的社会方式发放,全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鸡飞镇灾害信息员说。
“2020年以来,我县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0至2022年争取各级救灾资金1360万元,现已全部下拨到乡镇,共计补助72406人,为群众解决了饮水、口粮、取暖、住房修缮等实际困难。在救灾资金的分配工作中,依据乡镇上报灾情、县应急局指挥中心提出初步意见、分管领导初审、提交局班子会集体讨论、会商县财政局、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的程序正式行文下达资金分配文件,确保资金分配合理。”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德亮介绍。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一方面认真梳理了基层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明确了整改时限与措施;另一方面分析研判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基本情况,合理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落实惠民惠农政策,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