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4-6-30/2017-0621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6-21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对
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有关事项
进行调整的通知
各煤矿:
根据《云南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云煤安全体检〔2017〕2号)要求,现就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分工方面。昌宁大青山崩龙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崩龙田煤矿的安全“体检”,调整为由保山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实施;昌宁县红星煤矿、昌宁县卡斯金伟煤矿的安全“体检”,调整为由云南煤矿安监局及其所属大理监察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昌宁县柯街镇桑林煤矿、昌宁县柯街镇星鑫煤厂的安全“体检”,仍由昌宁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步骤方面。取消《云南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云安办〔2017〕14号)中的“检查审核”步骤,昌宁县工信局将不再对煤矿自检自改报告进行审核。煤矿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和煤矿自检自改工作,不分先后、同步进行,不互为前提、分阶段安排。
(三)自检内容方面。鉴于昌宁县红星煤矿、昌宁县卡斯金伟煤矿、昌宁大青山崩龙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崩龙田煤矿等3户煤矿已聘请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完成了自检自查工作,昌宁县柯街镇桑林煤矿、昌宁县柯街镇星鑫煤厂等2户长期停产停建煤矿也自行完成了自检自查,就不再作调整,仍然依据《云南省煤矿企业全面安全体检表》开展相关工作。
除上述调整的内容外,其它相关工作仍按《昌宁县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昌安办〔2017〕3号)文件执行。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煤矿要对自检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加快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既定的内容,合理确定整改施工组织顺序,严禁“全面开花”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冒险组织整改作业;
(三)要切实加强整改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盯守制度,督促整改班组和工人认真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作业,严密防范工人随意违规违章施工作业引发事故;
(四)要将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与当前防汛减灾等其它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持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