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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4-6-/2019-102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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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进步、专利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商贸流通、科技发展战略和对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制定全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2)制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拟订服务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组织制订工贸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园区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报;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采集并运用好价格信息,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调控的举措与建议;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信息化应急协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电力供需协调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负责新兴产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负责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职称评定工作;(5)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6)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全县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7)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8)管理县级科技“三项”费。科学技术普及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审核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9)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民营科技企业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促进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10)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务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11)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12)负责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13)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进步工作;管理县级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与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县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1.工业经济发展保持稳中向好。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经济下行不断加大的严峻形势,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推进工业聚集化发展不动摇,把工业发展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从政策、资金、生产要素等方面支持工业发展,积极应对困难问题,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的趋势。规上工业增加值1季度同比增长13.8%、2季度同比增长14%、3季度预计同比增长15%,全年预计达到增长15%。

2.商务经济发展健康平稳。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及时纳入培育扶持“盘子”,横纵双向协调和争取政策进行企业培育扶持。争取各级资金10余万元,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南博会、边交会等展销活动和国境外洽谈推介活动,引领茶叶、果蔬、核桃等优势农产品走出去,提高企业市场占有率和我县农产品的知名度;累计争取兑付各级奖励资金2,000,000.00元,支持企业做到做强,促进企业扩大规模和规范经营;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资金1,2500,000.00元,搭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开拓线上销售市场。同时,大力发展冷链物流、信息化物流等现代物流产业,提高产品的流通效率。

3.电商新业态保持较快发展。以实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为契机,全面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农产品上行、人才培养、物流等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保持较快发展态势。

4.圆满完成去产能任务。按照国家、省、市、县去产能政策要求,深入细致做好企业工作,圆满完成了勐亚水泥厂设备拆除、4户煤矿企业关闭工作,为全市完成2018年去产能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5.服务企业取得实效。一是深入实施“一企一策”帮扶。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工业企业工作的通知》文件,共有48名市县级领导挂钩帮扶66户企业及项目,其中5名市级领导挂钩9户、13名市级部门领导挂钩13户(规模企业12户、重点项目10个),30名县级领导挂钩40户(规模企业35户、拟纳规企业5户)。截至目前,共帮助企业解决土地、环评、原料保障等17个问题。同时,在开展“一企一策”帮扶中,实行问题销号制度。对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销号管理,督促有关部门限时办结问题,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二是积极帮助、指导企业申报各类项目。帮助云南德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耈酒酿造有限公司申报省级技改专项资金扶持,帮助云南绿健农副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省级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云南绿健公司中药种植基地项目得到省级扶持。积极帮助云南坤山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昌宁县一品茗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德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家企业申报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3户企业都已被评为云南省成长型中小企业。三是帮助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用地等要素保障问题。完成了第一批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推荐工作,共向金融机构推荐需求贷款企业26户,需求贷款447,000,000.00元,目前,已有3户共得到8,400,000.00元风险补偿贷款支持。采取直接补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进行企业培育,2018年以来共发放微型企业贴息贷款29,300,000.00元,极大地鼓励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激活了一批面临倒闭的企业,促使企业不断成长,为培育规模企业奠定基础,如卡斯兴达塑料管厂已准备申报纳规。同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如帮助亚鑫、耈酒、贞元、映山水泥公司的土地、环评、原料保障等问题,确保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如期推进。四是全力以赴争取各类资金支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5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911,187.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11,187.8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826,156.85元,减少8%,主要原因分析: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不纳入本年度收入。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微型企业补助资金减少4,179,000.00元,涉外发展支出减少1,440,300.00元。

2.财政收回上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2,878,078.46元,主要包括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奖励资金50,000.00元,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省级专项资金2,250,000.00元,微型企业贴息资金311,278.46元,猪肉储备资金266,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23,709.39元。其中:基本支出5,014,937.85元,占总支出的29.09%;与上年对比减少10.31%;项目支出12,222,371.54元,占总支出的70.91%,与上年对比减少63.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服务支出中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减少;二项目支出中是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中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支出减少4,350,000.00元,安全生产监管中煤炭安全生产减少1,029,300.00元,商业服务支出中乡镇农贸市场补助支出减少900,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中城乡社区服务支出减少1,960,000.00元;三是本年度执行中,调整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878,078.46元,财政收回项目结转结余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14,937.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1%,工资福利支出4,270,378.40元比上年增加2.1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比上年减少29.72%元,商品服务支出463,685.05元,比上年减少29.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减少,由于日常办公文打印复印在单位自己打印,印刷费减少,单位办公室合并,电话费网络费等邮电费减少,出差尽量节约住宿、交通等费用,差旅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0,874.40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比上年减少6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22,371.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65%,主要原因分析:拨付企业的项目资金减少。

1.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中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支出减少4,350,000.00元,安全生产监管中煤炭安全生产减少1,029,300.00元,商业服务支出中乡镇农贸市场补助支出减少900,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中城乡社区服务支出减少1,960,000.00元。

2.本年度执行中,调整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878,078.46元,财政收回项目结转结余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37,309.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6%,主要原因分析: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中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支出减少4,350,000.00元,安全生产监管中煤炭安全生产减少1,029,300.00元,商业服务支出中乡镇农贸市场补助支出减少900,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中城乡社区服务支出减少1,960,000.00元。

本年度执行中,调整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878,078.46元,财政收回项目结转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04,460.05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7,237,309.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41,260.05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商品服务支出463.685.05元(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维修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0,874.40元(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67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7,615.00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9,130.40元,死亡抚恤146,932.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对其他企业补助的支出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奖励资金。

11.城乡社区支出2,3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对其他企业补助的支出规模企业奖励780,000.00元,微型企业市级补助资金1,53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97,72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利息补贴2,397,721.54元,工业信息产业支持2,1000,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31,4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支出中央外贸发展专项资金5,792,000.00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00,000.00元,稳增长进出口贸易奖励资金39,45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214.81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883.81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331.00元,完成预算的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95.84元,下降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73.16元,增长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69.00元,下降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883.81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53,331.00元,占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不存在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883.8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单位已有公务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883.8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无线电管理工作、商贸服务工作(电子商务服务)煤炭、工业发展等相关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33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3,3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煤炭关闭工作、商务工作、电子商务工作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685.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57%,主要原因分析:(1)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减少,主要由于日常办公文打印复印在单位自己打印,印刷费减少,单位办公室合并,电话费网络费等邮电费减少,出差尽量节约住宿、交通等费用,差旅费减少。

(2)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439.50元、手续费141.33元、电费290.46元、邮电费22,414.45元、差旅费13,516.00元、接待费34,734.00元、维修费440.00元、劳务费33,746.00元、工会经费57,791.50元、车辆维护维修费42,171.81元、其他交通费用246,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5,832,352.88元,其中,流动资产164,680,092.88元,固定资产1,152,26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2,26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2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5832352.88

164680092.88


0

2

0

63532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