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394-6-/2018-102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8-10-2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工信局2017年部门决算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进步、专利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商贸流通、科技发展战略和对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制定全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2)制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拟订服务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组织制订工贸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园区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报;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采集并运用好价格信息,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调控的举措与建议;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信息化应急协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电力供需协调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负责新兴产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负责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职称评定工作;(5)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6)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全县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7)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8)管理县级科技“三项”费。科学技术普及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审核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9)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民营科技企业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促进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10)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务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11)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12)负责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13)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进步工作;管理县级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与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县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运行监测,工业商务经济稳步增长

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坚持每月月中和月末对全县规模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生产数据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企业、行业存在的问题,对解决不了的困难问题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协调各部门进行解决,确保工业商务经济平稳增长。

一是工业经济平稳增长。2017年预计全年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74.59亿元,同比增 17.28%,其中县内规上企业完成产值68.95亿元,同比增19.78 %,小湾完成产值5.65亿元,同比减少6.57%;预计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19.43亿元,同比增长12.39%(年初目标增幅14%,5月份跨越发展目标增幅17%)。完成纳规9户,其中新建投产6户,下升规3户。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52亿元,同比增长40%。

二是商务经济喜忧惨半。一方面社会增长趋于平稳。全年预计完成社消总额19.5亿元,增长12.4%左右,增速超目标0.4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进出总额有所回落。因国境市场皮软、汇率波动和县域外贸企业少等多种原因,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的目标任务较为困难。全年预计完成进出口总额在900万美元左右,仅占目标任务1378万美元的65.3%。

2.抓实扶规上档,企业培育成效凸显。

2017年共培育规模以上企业9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47户。按质按时申报纳限商贸企业12户,基本能确保年内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8户以上,总数达34户以上,超额完成市级下达新增6户的目标任务。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微型企业培育任务数170户,截至目前,目前直补工作已圆满完成,共完成170户企业现场查验、纸质材料、网络申报等程序,培育壮大电商企业,截至目前全县电商企业40户,电商从业人员达2400人,预计年底电商企业将达45户,从业人员将达到2600人。预计至12月底全县个体私营户数达14500户,完成计划数13500户的107.41%。从业人员达37200人,同比增3742人,增长11.18%,完成计划数36133人的102.95%。

3.抓实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

预计全年完成2.28亿元,同比增20%。一是基站建设进一步完善,铁塔新建及改造建设进一步完善,目前昌宁县存量站点接近700个,其中2017年期间已新建、改造基站118座,已完成投资3600余万元,完成计划数5040万元的73%。电信公司新建LTE800M基站175个,完成计划数200个的87%。实现4G—LTE城区、乡镇、风景区、学校、政企事业单位、行政村100%覆盖。

4.抓实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稳步推进。

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数是2.2%,预计年底GDP能耗完成数为3%,确保完成目标任务。通过大力倡导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着力发展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促进工业经济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方向发展。

5.抓实商业模式创新,电子商务取得突破性进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昌宁县委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年电子商务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实施电商拓市场、稳增长、促消费、带就业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2017年市级下达目标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亿元,其中销售额达1.5亿元,跨境电商交易额达100万元。截至12月底,全县实现电商交易额达31507.35万元,其中线上销售额达16831.8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17%以上,跨境电商交易额达300万元以上。完成昌宁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农村淘宝服务中心及创业孵化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13个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60个农村淘宝点建设,成功申报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为我县争取到140辆免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首批20辆车配送给昌宁乐村淘的服务站点。

6.抓实聚集发展,园区建设步伐加快。

坚持“生物资源加工”的发展定位,走效益好、速度快、实力强的发展路子,多渠道、多方式引资融资,不断加大园区规划建设,健全园区功能。采取“园中园”模式,实现园区扩容,达到“一园四片区”。2017年末,园区累计入园企业达92户。预计可实现工业总产值68亿元,同比增16%;完成工业增加值15.4亿元,同比增14%;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9.5亿元,同比增1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4.1亿元,同比增15.1%;上缴税金1.54亿元,同比增17.56%。完成非电力工业投资市县下达任务12.64亿元,同比增24.4%。园区就业人数达10470人,同比增6.0%。

7.抓实企业服务,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全面开展规模以上企业“一企一策”调查工作,研究帮扶措施。研究起草《昌宁县2017年县处级领导挂钩重点工业企业暨“一企一策”实施方案》,31名县处级领导挂钩帮扶工业企业(项目)44户,其中规模企业37户,重点项目7个。市县领导实际挂钩联系我县工业企业(项目)52户,县内所有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在建项目和2017年拟纳规培育企业实现挂钩帮扶全覆盖。截至目前,共收集问题106个(资金34个、土地9个、原料保障10个、市场营销7个、电价13个、其他问题33个),已累计解决26个,协调资金1.57亿元。县财政注资1000万元,成立中小企业担保中心,通过简化担保手续,提高担保效率,2017年以来为40户,非公企业协调贷款9960万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截至目前,共争取国家、省、市各类项目扶持资金2483.43万元。

8.抓实日常监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截至目前,国家、省、市深入煤矿企业开展检查27次,我局深入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指导49余次,发出整改指令23个,出具检查记录29份,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221条(项),已整改隐患203条(项),召开安全工作会议55场次(含在各煤矿召开),组织煤矿企业进行应急演练5次;共检查各类电站16个,整治一般隐患20条。加强食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督查检查工作,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突出食盐市场专项整治,查处案件27起,收缴非法食盐2000多公斤。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会同相关部门启动开展“2017云油利剑行动”,开展劣质油品、走私油品专项整治,共治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健,共出动检查人员74人次,检查加油站37座,下达监督整改建议38条次。通过抓实日常监管,2017年职责范围内没有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9.抓实作风建设,队伍管理不断加强。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责任追究强化年等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全系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把机关作风、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工信委系统的总体工作之中。一是抓实基层党建,对下设6个支部实行班子成员“一对一”挂钩指导,着力解决基层党支部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在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投资、重大问题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一律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发挥集体智慧,使决策更加科学,减少失误,避免损失。三是抓实机关作风转变。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做到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坚持开展常态化的谈话提醒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及6个支部共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17次、专题研讨8次、创新方式讲党课17次,通过不断学习教育,进一步优化干部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在机关内部营造出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氛围。不断强化机关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形象。通过不懈努力,年内没有出现干部职工被查处现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4,737,344.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37,344.7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17,934,415.50元,减少63%,主要原因为:

1.商贸事务支出中电子商务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公务用车车辆费用减少6,000.00元,遗嘱补助支出减少4,260.00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人员减少,退休费用减少1,570,266.30元。

2.项目资金,煤炭安全生产监管中煤炭安全生产减少1,029,300.00元,中小企业发展减少4,231,000.00元,粮油物资储备中食糖储备支出减少1,500,000.00元,节能环保支出中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3,99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9,214,535.14元。其中:基本支出5,591,444.70元,占总支出的14%;项目支出33,623,090.44元,占总支出的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2,812,100.62元,减少25%,主要原因为:

1.项目资金支出经费中,煤炭安全生产监管中煤炭安全生产减少1,029,300.00元,中小企业发展减少4,231,000.00元,粮油物资储备中食糖储备支出减少1,500,000.00元,节能环保支出中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3,990,000.00元。

2.商贸事务支出中电子商务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公务用车车辆费用减少6,000.00元,遗嘱补助支出减少4,260.00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人员减少,退休费用减少1,570,266.3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91,444.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104,841.5元,减少75%,主要原因为:

2017年进行人员工资调整,涉及人员资金新增基本支出861,211.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年人均101,993.2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年人均19,069.66元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623,090.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292,740.88元,增长14.64%,主要原因为:

1.节能环保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新增项目支出2,014,600.88元。

2.资源勘探及中小企业发展等新增项目支出2,278,140.00元。

3.城乡社区服务支出中微型企业补助及电子商务发展经费增加1,96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14,535.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12,812,100.62元,减少25%,主要原因为:

1.部分离退休资金在社保中心核算,离退休人员工资减少1,570,266.30元,生活补助减少35,484.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用减少69,127.00元,印刷费减少108,519.44元,邮电费减少10,54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8,124.00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公车改革后,公务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754.00元。

3.项目支出,节能环保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新增项目支出2,014,600.88元。资源勘探及中小企业发展等支出增项目支出的2,278,140.00元,城乡社区服务支出增加微型企业补助支出1,96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74,8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薪金支出,商贸事务服务支出中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对企事业单位补贴等支出3,947,209.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58,882.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3,35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880,325.1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93,028.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503,12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8%。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支出3,944,115.44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4,559,005.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微型企业补助及电子商务发展经费196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9,979,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5%。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资金4,350,000.00元,煤炭安全监管资金1,029,300.00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500,000.00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和管理资金100,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823,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服务支出资金1,400,000.00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423,9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310.65元,完成预算的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310.65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000.00元,完成预算的9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资金,由于因公出国费用降低,原因是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资金减少,由于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六条禁令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接待费用费用降低。

(3)公车运行维护维修费用减少,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因此运行费用下降。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6,431.86元,下降39.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7,562.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287.86元,下降5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82.00元,下降13.2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与2016年相比,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降低。

(2)公务接待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及厉行节约相关要求,费用降低。

(3)与2016年相比,公车运行维护维修费用减少,公务用车编制由5辆减少为2辆,所以经费同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310.65元,占51.44%;公务接待费支出56,000.00元,占48.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310.6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310.6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护维修,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0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工作督查检查,电商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039.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79,483.42元,减少98.58%,主要原因为:

(1)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减少144969.61元,主要由于日常办公文打印复印在单位自己打印,印刷费减少,单位办公室合并,电话费网络费等邮电费减少,出差尽量节约住宿、交通等费用,差旅费减少。

(2)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及保险费用减少。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40,474.05元

(2)印刷费45,852.80元

(3)手续费492.00元

(4)水费1,243.20元

(5)电费3,303.61元

(6)邮电费86,086.72元

(7)差旅费167,984.75元

(8)接待费56,000.00元

(9)培训费124,557.12元

(10)租赁费68,726.00元

(11)会议费11,885.60元

(12)劳务费110,839.48元

(13)车辆维护维修费59,310.6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部门资产总额149,323,329.65元,其中,流动资产148,188,299.65元,固定资产1,135,03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870,628.0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6,446,243.97元,固定资产减少1,575,61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355.31平方米,账面原值1,303,115.9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751,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6,3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5,52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15,52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电商项目215,520.00元由于购买办公电脑。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经费50,000.00元,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

2.民营经济转包金转包金68,726.00元,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