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4-6-04_Z/2018-031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本及汇总预算和所属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昌宁县工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职责:工信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进步、专利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商贸流通、科技发展战略和对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制定全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2))制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拟订服务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组织制订工贸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园区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报;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采集并运用好价格信息,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调控的举措与建议;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信息化应急协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电力供需协调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负责新兴产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负责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职称评定工作;(5)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6)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全县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7)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8)管理县级科技“三项”费。科学技术普及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审核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9)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民营科技企业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促进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10)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务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11)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12)负责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13)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进步工作;管理县级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与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县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昌宁县工信局属财政全供给单位,本部门机构数为1。
3、人员情况:工信局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5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4人,离退休人员1人;遗嘱补助14人,定补人员2人。
二、本及汇总预算和所属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2017年度工信局本及预算总收入为3956809元,预算总支出为3956809元。
三、预算说明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680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58385元,商品服务支出2687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724元,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6877元。较上年相比,增加170.4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同时增加了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三公”经费预算为18万,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万,其中,公务接待费为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运行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因公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费用降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因公出国出境支出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因公出国出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促进社会消费,加大外贸出口进行招商引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决算数总体相差不大。
3.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687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办公经费、公务接待、人员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等。
4.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2017年无政府采购安排。
5.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