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4-6-04_A/2016-0714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7-1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 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昌发〔2011〕30号)精神,设立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昌宁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一)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进步、专利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商贸流通、科技发展战略和对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制定全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负责新兴产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负责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职称评定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是 “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昌宁县工信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2016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设为指导,查缺补漏,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确保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总体要求,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求真求是求实奋进,提质提速提效跨越”为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业经济新跨越;坚持创新发展,全力加快电子商务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编在职实有人数35人,离退休人员55人,遗属16人;车子4俩;原国营身份在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的财政补助人员2人。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22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225.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17万元,占总支出的89.33%;商品服务支出20.62万元,占总支出的9%,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3.40万元,占总支出的1.5%。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71万元对比,增加37.48万元,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及2015年度资金有结余于2016年拨付。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1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本局人员工资支出201.1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2万元;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1.17万元;
2、日常办公经费以每人每年2500元预算,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75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3.4万元。
(二)项目支出11.87万元,其中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经费支出5万元,民营经济转包金支出6.87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