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33-2/20260312-00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基础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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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自然资源部门管理主责主业,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信访事项依法化解等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县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确定年度法治政府任务,将法治建设与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用地保障、矿产管理、执法监督检查等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累计召开支部委员会1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专题研讨法治工作4次,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治机构统筹协调、各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机制,全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合同审查、案件研讨等工作20余次。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开展文件清理与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于法有据、程序正当。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执法全程留痕,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率100%。聚焦耕地保护、违法用地、非法采矿等重点领域,开展卫片执法、动态巡查、专项整治行动。推行“综合查一次”“柔性执法”,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清单,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公信力。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限,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办理效率显著提升。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规划审批结果、收费标准等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全力抓实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16项惠民措施中自然资源领域工作。
(五)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压紧压实县直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耕地保护政治主体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二是构建县、乡、村、组四级网络动态巡查检查机制,聚焦永久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案件98件。历年存量违法图斑整改销号504个,整改面积3969.77亩(占耕2313.7亩),完成整改宗数比96.79%,居全市第一,完成整改占耕比92.88%,居全市第二。年度新增违法问题下发自主提取图斑322个,飞行检查图斑16个,占用耕地296.29亩,未整改到位图斑1个,占用耕地面积2.32亩,违法占耕比0.78%。
(六)健全争议化解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行政案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内涉及行政案件2起,开庭1起,出庭应诉率100%。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投诉渠道,推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诉前沟通、案后复盘,全年完成行政复议1起,信访系统下发推送信访事项4起,依法办结。群众来访当面答复,群众满意。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
(七)加强普法宣传,厚植法治文化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40余场次,发放资料4000份,解答群众咨询900余人次。组织干部学法培训、法治考试、案例研讨4次,学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全员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年内完成人均学法60余学时,报名执法证考试4人,全部通过,通过率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切实把法治建设抓在手上、落在实处。一是带头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班子述职内容,亲自审定法治工作要点、重大执法方案、普法计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带头尊法学法: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8次,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带头参加法治培训、法律考试,带动形成全员学法用法氛围。三是带头依法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凡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执法、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均经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确保决策合规合法。四是带头支持执法:支持执法二大队依法履职,排除干预执法行为,督促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其他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办理。五是带头化解争议:亲自督办重点信访案件、复杂行政争议,推动矛盾源头化解,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与群众合法权益。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法治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全流程,共同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不足
1.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水平不足。
2.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均衡,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案卷制作、程序执行存在细节瑕疵。
3.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事前法律风险防控、全过程合规管理有待加强。
4.普法宣传精准性不足,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群众依法用地、依法维权意识仍需强化。
5.行政争议源头预防能力不足,涉规划、确权等领域矛盾仍有发生。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重业务、轻法治,法治底线意识不够牢固。
2.法治专业力量不足,法制审核、合规审查力量薄弱,难以全覆盖全流程。
3.基层任务繁重、人员不足,执法培训常态化、系统化不够,能力提升滞后。
4.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法治建设成效与评优评先、干部任用挂钩不够紧密。
5.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机制不够顺畅,联合监管、联合执法效能未充分发挥。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1.压实第一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述法制度,将法治成效纳入年度考核与干部评价,层层压实责任。
2.规范决策行为,提升决策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及法律顾问把关,健全文件动态清理机制,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3.深化执法规范化,提升监管效能。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裁量基准,推进“空天地”一体化监管、信用监管、柔性执法,加强案卷评查与业务培训,打造规范文明执法队伍。
4.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精简审批、优化流程,着力完善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审批,全面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提升服务效率与群众满意度。
5.强化争议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健全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诉源治理、多元化解,降低复议诉讼率,提升化解质效。
6.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精准普法、以案释法,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与群众法治意识。
7.强化监督问责,确保落地见效。加强内部监督、纪检监督与社会监督,对法治建设不力、违法行政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5年度,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无行政问责、行政赔偿情况,无重大违法行政行为被通报、被撤销情形。法治政府建设执法装备、普法宣传、法律顾问等工作有序开展。下一步将持续对标上级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