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33-2/20260123-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基础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检查 主体 | 检查 事项 | 检查 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比例/数量 | 检查频次/频次上限 | 检查方式 | 检查 时间 | 合并或者 合并建议 | 备注 |
1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 矿山企业 | 开展生产的全部企业 | 4次 | 现场检查 | 每个季度最后月 | ||
2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对地质勘查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矿山或地质勘查企业 | 2个 | 1次 | 现场检查 | 4-12月随机 | ||
3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土地复垦条例》第八条。 | 矿山企业 | 1户 | 1次 | 现场检查 | 4-12月随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