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3-8-06_C/2015-120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5-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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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与卡斯镇人民政府联合召开“卡斯镇集镇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就县发改局初步拟定的《卡斯集镇自来水价格格调整方案》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在卡斯镇政府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要点:目前执行的自来水价格是2003年制定的,标准为居民户用水0.80元/m3,经营用水1.00元/m3。此次调整的拟定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1.8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2.4元/m3,价外再分别加收0.2元/m3的水资源费。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
29名听证会参加人(详情见附表)
(二)听证主持人
李自军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三)听证方案提出人
兰春兴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股长
(四)听证监察人
杨娇娇 昌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穆华平 昌宁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五)听证列席人和旁听人
听证列席人10名和旁听人5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对会议进行报道。
附:卡斯镇集镇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名册www.fgj.yncn.gov.cn/UpLoadFiles/File/2015-09-17/W1QO8QUPP0(公告)卡斯镇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代表名册.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