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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60120-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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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规定,现将昌宁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昌宁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程来抓,严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推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推进、带头督促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2025年以来,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党内法规40余次。一体推动会议述法、书面述法等述法形式,实现述法全覆盖。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5年全县各单位绩效考评指标,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2025年督察检查考核计划,推动依法行政重点工作逐项落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6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过程科学民主、程序正当、责任明确。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5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1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和及时率均达100%。三是抓好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办结35件,办结率达97.2%;受理10件,办结9件,在办1件,办结案件纠错2件,纠错率5.7%;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1份,督促行政机关完善执法制度、规范行为,降低败诉风险。2025年,全县发生行政应诉案件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四是文明执法持续规范。严格持证上岗制度,2025年,共开展1场次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资格考试,256人通过考试,目前全县共有1615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县级行政执法培训1场次,参加培训人数达280余人次。五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力度。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全县31个行政执法部门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制定出台《昌宁县行政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联动,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年度案卷评查,抽取评查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卷宗,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作梳理总结,有效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三)发挥法治职能优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畅通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渠道。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设立1个专项工作组,依托普法公众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收集问题、线索,截至目前,未收到问题线索。二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行动,针对“四乱两违”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出涉企执法问题线索并审核录入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工作平台12条,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进140项基础事项及22项新增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截至目前,已办结省内通办业务3706件、跨省通办业务180件,跨区域办事便利度显著提升。同时,不断深化办事指南精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 100%,零跑动率与全程网办率均超过 85%,政务服务便捷度持续提高。四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4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宣传氛围,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使用率和首先率均达到了100%。不断抓实公益性法律援助服务,截至目前,云智慧法援平台系统统计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74件,其中民事案件(含非诉讼)185件、刑事案件289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五是健全营商环境评价常态化机制。动态调整选派特派员90人,联系服务企业241户,全面开启政府与企业沟通联系“直通车”,特派员共收集企业诉求143件,办结答复117件;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收集投诉4件,均已办结;办理答复“保企服”平台意见建议7件,有效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

(四)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坚决筑牢安全稳控防线。一是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健全。编制完成《昌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33个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重大敏感舆情应对处置等制度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对常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二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县应急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立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建好应急救援队伍,争取项目资金,保障救援装备充足,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压实风险防范工作责任。成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2025年,共开展地震、洪涝、火灾等应急演练141余场次,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抢险救援能力,增强了群众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全民守法氛围。一是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推动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教育,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压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聚焦未成年人,推行模拟法庭进校园、建立“法治之声”校园广播站、推出家庭法治教育大讲堂系列宣传视频等形式,深入开展学生保护、预防性侵害犯罪、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宣传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力度。二是加强探索创新,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矩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营造全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大“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和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三是认真开展“八五”普法规划评估,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持续推动全民守法工作落细落实。2025年,共开展法治宣传、宣讲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

(六)深化依法治理实践,着力构建平安稳定格局。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集成多种调解方式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一站式”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立13个“一站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明确调解中心主要职责,规范队伍建设、多调联动、多元化解等建设标准。980名人民调解员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全覆盖。2025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62件,调解成功1160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9.83%。二是不断建立健全“一站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推动诉调、警调、访调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2025年,全县共兑付“以案定补”补助资金149.60万元,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发展,有效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昌宁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仍需提升,“一刀切”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偶有发生。二是全民法治素养有待整体提升,“信访不信法”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三是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乡镇法治人才短缺、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面对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昌宁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聚焦问题短板,精准施策发力,科学谋划并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同时,强化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科学制定并全面实施“九五”普法规划,紧抓“关键少数”和重点人群,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服务网络,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法律权益。

(三)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配齐配强基层法治机构人员,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