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393-8/20260424-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发改局 |
| 公开目录 | 听证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4-24 |
| 文号 | 浏览量 |
关于举行漭水镇等4个乡镇集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于2026年5月下旬分别在漭水镇、鸡飞镇、大田坝镇和耈街乡举行“乡镇集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证《漭水镇等4个乡集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10名,采取自愿报名、按序或随机选取;若报名人数不足或无自愿报名者,由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确定。
2.经营者1名,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3.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2名,相关领域专家2名,由乡(镇)人民政府邀请。
(二)旁听人员
听证会设旁听席3个,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按报名顺序选取。
(三)新闻媒体
听证会设记者席,邀请1家新闻媒体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态度,并能够客观真实地就调整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3.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愿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6日结束(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到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价格管理股报名,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2.电子邮件报名。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可将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职务等个人信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邮箱:cnxfgj202@163.com。
特此公告。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4日
(联系人:蒋庆华,电话713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