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3-8/2025080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听证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8-01 |
文号 | 浏览量 |
关于举行昌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调整
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贯彻落实《保山市民政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于2025年8月底-9月初分别在13乡(镇)举行“昌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调整全县3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10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荐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2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3.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2名,相关领域专家2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邀请。
(二)旁听人员
听证会设旁听席3个,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按报名顺序选取。
(三)新闻媒体
听证会设记者席,邀请1家新闻媒体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态度,并能够客观真实地就听证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3.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愿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结束(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到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价格管理股报名,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2.电子邮件报名。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可将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职务等个人信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邮箱:cnxfgj202@163.com。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庆华,电话7130173)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