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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3-8-/2022-082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发改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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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县级重大专项规划的立项申请,指导和衔接乡(镇)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县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昌宁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昌宁县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市、县级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市分配的及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国外贷款项目资金。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水库、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行政管理。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按照省市“数字云南”“数字保山”的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项目,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4.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指导行业部门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工作,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能源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上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17.负责拟订电网等有关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承担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承担电力需求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

18.负责提出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权限内煤炭建设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审批、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有关工作;负责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19.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0.负责县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县级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指导监督粮油仓储单位储备粮油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1.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财政投资项目。

22.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各级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3.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抓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粮油市场流通统计。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管理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后集中管理的账务工作。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社固定资产投资股,地区经济股,社会发展股,经济体制改革股,农村经济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价格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能源管理股,物资流通发展股,物资储备管理股,物资储备监督检查股,昌宁县工程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针对面对严峻复杂的全球疫情和外部环境以及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矛盾问题,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和全国发改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实以下几个方面:

1.以抓实项目投资为“着力点”,开创跨越发展新局面;

2.以抓实要素保障为“基本点”,实现项目扩总提质;

3.以深化体制改革为“关键点”,打造依法行政新环境;

4.以做好能耗“双控”工作为“切入点”,实现转型发展新突破;

5.以抓牢民生保障为“根本点”,谋求易地搬迁移民后扶工作新作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5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0.14万元,政府性基金1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745.74万元,增合288.84%,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批复不包含项目收入,2022年县财政同时批复包含了项目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50.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50.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45.74万元,增合288.84%,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批复不包含项目收入,2022年县财政同时批复包含了项目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50.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5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66.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数比上年增2人;项目支出1659.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659.00万元,增合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未批复项目支出;其他支出20.00万元,比上年增20.00万元,增合100%,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外收入不纳入财政预算,2022年开始全部纳入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46万元是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项目支出5.00万元是“美丽县城”指挥部工作经费,其他支出20.00万元是往来。

(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81万元,其中退休人员经费0.92万元,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和基业年金缴费支出99.89万元。

(三)210卫生健康支出62.87万元,全部是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212城乡社区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1000.00万元,是县财政级安排的项目前期费支出。

(五)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4.00万元。其中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经费2.00万元,新增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20.00万元,粮油轮换价差补贴资金632.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的原因是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次,共计接待313人次。与上年持平的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单位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管控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2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具体详见附件1)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3.23万元,减合5.08%,减少的原因是年内临时人员减少,劳务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