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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3-8-/2022-0624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发改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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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实施。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

(14)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

(1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7)负责拟订电网等有关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措施和建议。

(18)负责提出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19)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0)负责县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

(21)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22)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3)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2.机构人员情况。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13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地区经济股、社会发展股、经济体制改革股、农村经济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价格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能源管理股、物资流通发展股、物资储备管理股、物资储备监督检查股。

机构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公务员)31人,行政工勤7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公务员29人,行政工勤7人,事业人员12人。 财政全额供养47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遗属补助人员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五项一级指标,指标满分为100分,在一级指标下又分设了“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和期望评价”六项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又分设了“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 、‘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共14个三级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

(1)2021年预算收入604.40万元,调整预算收入2232.78万元,决算收入2232.78万元,决算收入占预算收入的369.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2.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2020年预算支出604.40万元,决算支出434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6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8.8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19.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4万元,占总支出2.22%;卫生健康支出52.92万元,占总支出的1.22%;城乡社区支出853.87,占总支出的19.6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7.03万元,占总支出的5.68%;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780万元,占总支出的17.93%。

2.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支出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2021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均与上年持平。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修定和完善了《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制度》、《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预、决算管理制度》、《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制度》、《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新增制定了《绩效评价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根据《昌宁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办发〔2021〕15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部门责任意识,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2.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目标设立及完成情况的衡量,了解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检验资金的支出效率和使用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自评指标体系主要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编制,自评得分99分。详见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1.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2.自评实施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自评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分析设二级指标2个,设定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指标内容:“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在目标设定上又以“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三级指标作分析,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在预算配置上,又以“三公经费变动率”和“重点支出安排率”2个三级指标作分析,“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履行主要职责及完成重点任务的经费支出基本得以保障,各项指标完成都符合相关标准,得分满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分析设二级指标2个,设定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指标内容:“预算管理”,在预算管理上,又以“管理制度健全性”和“资金使用合规性作”分析。我局已建立起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决算和财务工作进行规范,相关工作都按制度执行,所有预、决算内容都按相关要求及时在政府官网进行公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规范,本项指标都符合相关标准,得分满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分析设定二级指标1个,设定分值20分,得分19分。

指标内容:“预算执行”在目标设定上又以“预算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和“重点工作办结率”五个方面来分析。预算完成率和质量达标率均按年初目标值完成,但完成及时率和重点工作办结率两项稍有偏差,主要是应急物资仓库建设项目和肉食品加工储备中心项目原计划年内完成,但因项目未组织验收,工程尾款尚未拨付。本项自评得分19分。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分析设定二级指标“履职效益”1个,设定分值15分,得分15分。

指标内容:“履职效益”,下设3个三级指标,分别是“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年内投入资金均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思路,涉及生态指标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音排放均符合行业标准,可持续发展效果明显,该项自评得分15分。

(五)满意度指标分析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通过各项指标量化分析评价得出,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过程合法合规,效率和效果成绩显著,综合评价得分99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内预算调整较大,原因是年初预算只批复基本支出,没有预算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全部作为调整预算,使预算数与执行数偏差加大。

2.肉食品加工储备中心和应急物资仓库建设两个项目资金拨付率未达100%。

(二)整改情况

通过自评及时发现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提高预算精确度;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推进计划,加快项目验收力度,按照工程结算数及时拨付尾款;三是加强账务核销,及时处理资金已拨付的支出事项,尽快完成支付。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做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决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位。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