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3-8-/2019-0627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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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三)产出情况分析
(四)效果情况分析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社会经济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制定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等;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和重大问题;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
(4)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
(5)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
(6)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和政策衔接,研究制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7)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8)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9)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机构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数1个,机构编制为44人(含粮食局),其中行政编制29人,暂定编制6人,事业编9人。实有在职人数为37人,退休9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4项一级指标,指标满分为100分,在一级指标下又分设了“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7项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又分设了“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 、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控制率、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预算基础信息完善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 重点工作办结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共19个三级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
(1)2018年预算收入490.57万元,决算收入658.97万元,决算收入占预算收入的134.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8.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2018年决算支出180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7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0.9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43.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9万元,占总支出3.3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72.5万元,占总支出的48.37%;农林水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的2.49%,交通运输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的2.49%。
2.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支出25.34万元,比上年减少5.61万元,减合18.1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5.41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6.73万元,减合30.4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3万元,比上年增1.12万元,增合12.71%;2018年无因公出境费用支出。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了《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预、决算管理制度》、《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制度》、《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更好的利用部门管理的公共资源,提高部门的资源管理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2.更好的控制公共支出成本;
3.了解、掌握部门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率和使用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指标体系
我单位按要求建立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投入 (15分) | 目标设定 (7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 3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4分) | 4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
预算配置 (8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2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 |
“三公经费”变动率(3分) | 3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三公经费”变动率下降的计3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 | ||
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 3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3分。 | ||
过程 (30分) | 预算执行 (15分) | 预算完成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完成年初预算计5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 |
支付进度率(5分) | 5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完成年终进度的计3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2分。 | ||
结转结余控制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低于15%的计5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预算管理 (12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4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5分。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4分) | 4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2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2分。 | ||
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 | 4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部门基础信息指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等。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2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1分。 | ||
资产管理 (3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 | 1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部门制定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0.5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2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25分。 | |
资产管理安全性(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部门的资产管理、使用、处置。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
产出 (30分) | 职责履行 (30分) | 完成及时率(10分) | 10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1-4季度各得2.5分 |
质量达标率(10分) | 10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实际得分=达标率*10分 | ||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
效果 (25分) | 履职效益(25分) | 经济效益(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经济效益8分,社会效益8分。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社会效益(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9分) | 9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此项评价分值≥90计9分;≥80,<90计5分;≥60,< 80计2分; <60计0分。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9分) |
(三)自评组织过程
1.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分析设二级指标2个,分别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在目标设定上又以“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三级指标作分析,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在预算配置上,又以“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和“重点支出安排率”3个三级指标作分析,在职人员按编制保持稳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履行主要职责及完成重点任务的经费支出基本得以保障,设定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二级指标3个,分别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在预算执行上,2018年的预算完成率为367.70%,资金支付基本能按预算要求的时间及时支付,年末结转结余255万元,比上年增1344.84万元,减84.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上年及历年结余资金的支付力度,其中:红茶小镇启动资金支付872.5万元,支付农林水结余资金45万元,支付交通运输结余资金45万元。在预算管理上,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决算和财务工作进行规范,相关工作都按制度执行,所有预、决算内容都按相关要求及时在政府官网进行公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规范。过程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7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1个,即“职责履行”,2018年发改局按质按量全面完成了各项年初任务目标。产出设定分值30分,得分3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发改局重点工作情况如下:(1)组织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增长35%以上;(2)组织完成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完成项目招商建设相关工作;(3)组织完成特色小镇项目前期工作,负责项目招商、推介等相关工作,完成投资65%以上;(4)组织全县粮食生产和调运相关工作,确保全县粮食安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向服务对象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5%。效果设定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各项指标量化分析评价得出,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过程合法合规,效率和效果成绩显著,综合评价得分97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收入支出年终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差距较大,预算完成率为367.70%,原因上年及历年结余的上级专项资金支出不纳入预算,导致预算不够精确,本项扣分1分;二是年末有结余资金255万元,虽比上年大幅度减少,但仍有结余,扣分2分。累计扣分3分。
根据自评价发现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提高预算精确度,保证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减小预算和决算的差距;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推进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度,以资金促项目,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确保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意识,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决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有章可依”、“有章必依”;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0日
附件【附件4(发改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