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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3-8-/2021-021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发改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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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0300000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县级重大专项规划的立项申请,指导和衔接乡(镇)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县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昌宁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昌宁县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市、县级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市分配的及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国外贷款项目资金。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水库、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行政管理。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按照省市“数字云南”“数字保山”的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项目,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4.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指导行业部门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工作,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能源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上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17.负责拟订电网等有关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措施和建议。承担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承担电力需求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

18.负责提出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权限内煤炭建设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审批、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有关工作;负责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19.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0.负责县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县级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指导监督粮油仓储单位储备粮油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1.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财政投资项目。

22.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各级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3.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抓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粮油市场流通统计。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管理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后集中管理的账务工作。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14个机构:办公室,综合股,社固定资产投资股,地区经济股,社会发展股,经济体制改革股,农村经济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价格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能源管理股,物资流通发展股,物资储备管理股,物资储备监督检查股,昌宁县工程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项目稳投资。一是抓牢项目前期。紧紧抓住今年百年未有之机遇,科学谋划项目,同时为下步十四五规划做下扎实的项目基础,特别是“九化建设”提出了“项目储备年”和项目储备工作计划。要完成127个项目包装,建成1000亿的项目库,计划分三批完成项目的可研和初设,目前已经开展81个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通威高纯晶硅一期、小桥温泉旅游度假区二期、卡斯安达加油站迁建项目等176个在建项目建设;全力推动永平至昌宁段高速公路、茶元素主题街区、隆基昌宁10GW单晶硅棒、柯街冷链物流园和昌宁100万生猪全产业链等143个项目开工建设。三是狠抓要素保障。全力争取专项债券,围绕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8个领域包装谋划一批项目。重点抓好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昌宁段)、昌宁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昌宁县中医医院住院楼等15个项目申报准备,切实提高专项债券申报的成功率、命中率,实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有突破。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紧扣国家产业政策及投资导向,针对国家、省、市重点支持领域做好上级资金的争取工作,重点做好老旧小区、卫生基础设施、仓储、水利等项目资金争取。四是加大激活民间投资。进一步整合招商工作力量,开展专业化招商,突出产业招商,围绕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加快引进一批投资大、效益好、税收贡献高、产业关联度大的项目。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扩大民间投资规模。重点抓好通威高纯晶硅、10GW单晶硅棒、柯街镇果蔬冷链物流园(一期)等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形成投资支撑。

2.抓前期强争资。一是围绕专项债券谋划项目,强化与省、市的对接力度,及时了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方向和标准,做好专项债券申报工作的资料准备,做好2021年中央资金申报工作,加强与住建、水务、交通、农业农村等项目单位的沟通对接,积极开展可研报告、规划等前期工作,确保获得更多中央资金的支持。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补短板、强弱项的思路,重点推进昌宁县职业技术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昌宁县第二中学扩建项目、云龙至永平至昌宁高速(昌宁段)等116个项目前期工作,总投资1105亿元,切实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广度、成熟度。三是抓好专项债券申报工作,重点做好2020年专项债(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上报工作。

3.抓监测强预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盯2021年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要工作,及时提出阶段性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不断完善主要指标预报预测制度、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制度、主要经济指标部门会商制度、经济运行分析制度和指标调度机制,主动协调支撑GDP增长40项指标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抓好工作落实。

4.补短板建特色。抓住中央支持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的机遇,大力推进“美丽县城”建设。一是抓项目建设。全力推进补短板工作,加快推进29个项目建设,重点抓好茶元素主题街区、云茶·1958主题街区、县城外立面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电线光缆线路优化等项目。二是抓机制创新。以巩固城市建设成果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手段,不断完善良性城市管理长效运转机制;创新管理举措,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全面提升。

5.稳价格保民生。加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菜等农副产品价格、农资价格,适时进行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发现价格波动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提供决策建议,保障物价平稳运行;巩固综合水价改革成果,严格农村集中人饮供水工程水价备案制度;建立村级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全覆盖;做好价格认定工作,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工作,确保减费政策落到实处。

6.把质量保储粮。一是抓好粮油储备和粮食收购工作。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严格储备和收购政策,完善收购制度,确保储备粮、军供粮、救灾救济用粮等粮食需求,保证粮食安全。二是抓好粮食企业的扭亏增盈。加强和改进粮食企业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降低企业管理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为盈的目标。三是抓好仓储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做好项目管理,用好项目资金,做好智能粮库后续管护工作,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四是抓好粮油市场管理。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一规定两守则》,《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五是抓好保供稳价。认真做好军粮、救灾救济粮及学生粮供应工作,落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职能,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提高粮食供应质量与管理服务水平,确保部队官兵、学校学生、灾区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7.全力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12人,机关工勤7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4.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4.4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7万元,减合0.41%,主要原因为预算人数比上年减少1人,导致工资、保险等人员支出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04.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4.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04.40万元(本级财力 604.4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7万元,减合0.41%。主要原因为预算人数比上年减少1人,导致工资、保险等人员支出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04.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7万元,减合0.41%,主要原因为预算人数比上年减少1人,导致工资、保险等人员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19万元。

1.2010401行政运行485.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7.75万元,机关接待费3.00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0万元,工会经费8.24万元,临时人员工资8.10万元,遗属补助7.43万元,工伤保险0.82万元,失业保险1.08万元,公车改革补贴29.94万元,在职人员工资、奖金412.46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8.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173.4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200.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津贴补贴。

3.30103年终一次性奖金14.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十三个月工资。

4.30107绩效工资24.0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含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9.30201办公费7.75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基本运转办公费。

10.30215 会议费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会议支出。

11.30217 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接待工作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

12.30226劳务费8.10万元,主要用于发价格监测人员劳务费。

13.30228工会经费8.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工会费。

14.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用车的油料费、保险费、修理费、过路费等。

15.30239其他交通费29.9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公务员以及机关工人的公车补贴。

16.30305生活补助7.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万元,较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年内没有人员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没有超上年预算。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没有超上年预算。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5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预算人员减少1人,费用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

预算公开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