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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3-8-04_A/2017-0214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发改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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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190〕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综合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点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引导投资方向。参与研究政策性融资,指导并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投向;安排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和大额外汇投资项目;组织管理全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的稽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4)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措施,协调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事项,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5)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组织实施上级出台的价格和收费改革方案,依法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合理调控价格总水平,监测市场价格动态,监督检查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行为;开展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工作,搞好成本调查,提供价格咨询、价格信息服务。

(6)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我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计划总量进行调整;管理粮食、化肥、食糖、药品、能源产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7)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8)贯彻执行国家扶贫政策和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

(9)研究昌宁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10)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6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总收入32387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38760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38760元,其中,本年收入3238760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38760元(本级财力3238760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38760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238760元,基本支出3238760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改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7年用于保障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3876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四)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附件:

1.预算公开情况检查表

2. 2017年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1—7

3. 2017年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