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3-8-04_A/2016-0719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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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昌宁县粮食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做好贯彻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研究提出粮食总和品种供求计划;负责粮食流通管理。
2、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灾区、库区移民、缺粮、以工代赈、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工作,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3、指导监督粮油仓储单位对各级储备粮的安全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管理好粮食市场,粮油质量标准,收集粮油科技信息,指导行业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一年来,昌宁县粮食局在上级部门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社会粮食供需平衡状况和变化趋势,准确、及时和科学地搜集不同类型的粮食企业,种粮农户以及城乡居民的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流通统计数据和有关情况,建立粮食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汇总财务会计报表工作,负责各级政府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粮食局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昌宁县粮食局预算总收入5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