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3-8-/2022-0223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要求,决定举行“昌宁县农村敬老院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题
对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的《关于制定昌宁县农村敬老院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方案(试行)》进行讨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二、会议时间
座谈会拟定于2022年3月11日举行。
三、参会代表的产生及构成
本次座谈会的参会代表由县民政局向社会公开征集,最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确定。
参会代表34名,其中:消费者代表26名,经营者代表1名,专家代表2名,政府部门代表3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