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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3-8/20231020-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发改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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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昌宁产业园区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保山市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按照省委、市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加快推进昌宁产业园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发挥园区产业集聚、增长引擎、创新平台、开放高地的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昌宁特色和优势,以工业突破和产业振兴催生“昌宁之变”。聚焦体制机制创新、主导产业倍增、基础设施提升、创新能力聚合、服务环境优化,全面提升承载力、吸引力、竞争力,将昌宁产业园区打造成为产业强县主战场、经济增长新引擎、高质量发展引领区,为推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园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组织政治功能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园区发展效果充分显现。园区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优化,公共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围绕特色资源的优势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主导产业集群拉动效应初步显现,经济总量显著扩大,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园区营业收入较2021年翻一番,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效益、研发投入强度、外资外贸等主要指标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党建质量提升工程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推动园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党对园区的政治引领,以建设“党建强、发展强”的“两新党建样板区”为载体,充分发挥园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园区的资源优势、发展优势。按照“一年打牢基础、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的目标,2023年,园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创建不少于2个“两新”党建示范点。(县委组织部、县产业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体制机制创新工程

优化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加大园区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力度。2023年全面完成园区管理机构优化调整,理顺园区权责关系;2024年,园区全面建立市场化运营模式;2025年,与园区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管理和运营体制机制全面完善,考核评价、引导激励作用充分发挥。

2.理顺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园区管委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范人员编制管理,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实行机构精干和扁平化管理,进一步理顺园区内外之间、条块之间权责关系。园区管理机构要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原则上不再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县直各部门按职能职责组织实施,园区相应管理机构配合抓好落实。县级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适用实用”、“应放尽放”、“应授尽授”、“能接即放”原则,依法依规赋予园区更大的经济管理权限,让园区享有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支持园区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对落户项目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创新运营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滚动开发、封闭运行、自求平衡”的原则,探索国有企业代表政府与招引企业合作开发模式,支持园区建立第三方市场化运营模式,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委托外包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入专业化运营公司、招商公司,承担开发建设、投资运营、招商引资、专业化服务等功能,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开发区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公共服务、公用事业、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项目建设;逐步实现盈利模式多元化、开发模式多维化的运营模式。(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国资委、县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严格考核评价。严格执行《云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强化对园区总产值、工业增加值、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和企业创新能力、成长性、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考核。根据省、市下发开发区统计指标体系做好统计监测工作,加强园区发展情况动态监测与分析研判,为开展园区综合评价提供数据支撑。按照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的要求,园区要认真谋划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制订年度实施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对年度目标跟踪问效,园区考核结果与园区领导班子考核和园区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县委组织部、县考评办、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划布局优化工程

5.加快园区规划审批。对园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有效衔接,明确产业定位,优化产业用地布局,细化主导产业,使园区布局更加科学合理。2023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环评审批、总体规划审批工作。(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区域评估工作。2023年起,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区域评估,推行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文物考古调勘及地面文物影响评估、安全风险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纳入开工前置的评估事项逐步实行区域评估,除列入负面清单的事项外,落户在已评估区域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评估,需单独评估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地震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气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主导产业聚集工程

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聚焦绿色食品加工、绿色硅加工两大主导产业,以延链补链强链为重点,加快主导产业提质增效,逐步形成产业集群集聚发展。2023年,园区围绕主导产业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达20%以上;2024年,园区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达50%以上;2025年,绿色食品加工、绿色硅加工两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环节供应链条搭建基本完成,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7.开展专业化招商。聚焦园区主导产业,以产业链招商为导向逐步构建专业化招商体系。按照细分产业发展重点、目标区域、企业规模等维度对目标企业进行筛选,实现目标定位专业化;园区要组建专业化的招商队伍,招商人员对园区的产业定位及各方面要素配置情况要详细掌握,实现招商组织专业化;园区要对传播渠道进行系统筛选,针对园区特点选择合适的招商传播渠道,实现招商渠道专业化;要建立以投资者为导向的全程服务体系,负责企业入园前、入园中、入园后全程的政府衔接、协调工作,实现招商服务专业化。(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开展精准化招商。按照产业发展趋势和园区发展需求,结合主导产业和发展定位,策划包装一批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吸引力强的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延链补链强链和布局新兴产业项目库以及重点招商引资产业、企业建议目标的企业名录库。围绕绿色食品加工、绿色硅加工两大主导产业,通过重点招商、龙头企业招商引商等方式,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强化“洽谈签约—落地建设—投产达产—升规纳统”全过程跟踪服务,全面提高招商项目落地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开展规范化招商。严格落实项目风险论证评估,强化项目综合效益导向,不招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发展定位、达不到环保要求、高投入低产出、超出地方政府承受能力的项目。不得擅自加码优惠政策,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探索建立与其他园区间合作招商、飞地招商机制,双方共同协商榷定投资、产值、税收等分享比例,实现互利共赢。(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结合绿色食品加工、绿色硅加工两大主导产业,着力引培延链补链强链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培养壮大主导产业的市场占有率,精准落实助企纾困等惠企政策,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大力推动双创工作,构建“创业—个转企—小升规—培优扶强”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增数量、优结构、强活力。园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和发展目标,以链主企业带动产业链相关企业产业配套和协同发展,围绕绿色食品加工、绿色硅加工产业招大引强,引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带动引进相关产业配套企业和项目,补齐建强上下游短板和薄弱环节。园区要将每年引进和培育的“四上”企业数量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梯次培育库”,实施“一企一策”纳规入统帮扶指导,培育壮大规上工业企业。到2025年,园区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户以上。(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引进和落地转化,严格落实云南省节能减排指标任务,园区新引进项目生产工艺或技术装备水平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标准,严格能耗、水耗、环保、安全等准入管理,禁止落后低端低效产能项目落地。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加强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环保行政执法检查,坚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技术,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和安全不达标的落后、低端、低效产能。定期对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开展能效情况调查,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目录,制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推动能效提升,达到标杆水平。鼓励园区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材料和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等实施技术改造,推动产品升级换代。培育一批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构建“技术—产品—场景—业态”的产业培育路径,推动产业升级,实现园区生产数字化、产业特色化、产品高端化。(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打造“1+1”特色园区。围绕绿色食品加工、绿色硅加工两大主导产业,结合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市场竞争力,持续用力把昌宁产业园区打造成绿色食品加工、绿色硅加工两大产业集聚发展的特色产业园区。田园镇片区:大力发展高性能、低成本、生态化、绿色化的食品加工,重点发展茶叶、核桃、制糖、畜牧、蚕茧、果蔬、林产品绿色食品七大加工产业,力争建设全国绿色食品重要生产基地。到2025年,农特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园中园:延伸绿色硅产业下游加工应用产业,依托现有企业加大招商力度,构建“切片加工—电池组装—太阳能发电”硅光伏产业链,成为云南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到2025年,园区多晶硅产能达25万吨,力争引进太阳能电池切片加工或电池组装企业1户以上。(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大园区人才引进。建立园区人才需求信息库,依托校企园联合定向培养机制,为园区“订单式”培养人才。依托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园区产业发展所需专业;深化与西南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的沟通合作,通过挂包帮扶、定向培育等方式,精准引进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急需人才。鼓励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园区设立合资或分支机构,依托人才市场、猎头公司、招聘企业等,为园区引进人才提供服务。围绕主导产业,赋予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自主权,认真落实云南省关于产业人才职称评审相关倾斜政策。对园区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支持申报“兴保英才培养计划”对应人才专项,对在推动产业发展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支持参与“兴保人才奖”评选。(县委组织部、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园区设施完善工程

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补齐短板,完善园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到2025年,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基本齐备。

14.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结合园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未来3-5年开发面积、重点区域和拓展空间,按照“一次规划、滚动实施”原则,实事求是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防止不切实际盲目扩张。提前预留用地并适度超前建设水、电、气、路、通信、环保等基础性生产配套设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招商引资吸引力。以项目落地需求为导向,采取企业自建、政企共建等方式建设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风格统一、绿色环保、功能完备的标准化厂房。(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配套服务水平。在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预留公共配套服务空间,合理布局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配套设施,实现“产城融合”发展。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和企业实际需求,适量配套产业园区内餐饮、医疗、教育、文化、休闲、购物、人才公寓等设施和服务,推进产业园区和邻近城镇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升产业园区宜居宜业水平;与产业项目同步招引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提高产业配套水平。(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打造绿美园区。制定绿美园区建设方案,开展园区补绿提质、道路绿化美化、厂区绿化美化、企业绿化美化工程,完善园区道路、厂区、裸露区域绿化美化,持续推进绿美园区建设,提升固碳增汇能力。2025年,昌宁产业园区建成绿美园区。(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放水平提升工程

充分发挥园区平台功能作用,吸引外资外贸集聚,积极开展合作共建,拓展对内对外合作开放新空间,打造全县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平台,进一步提升园区对全县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贡献。

17.积极吸引利用外资和扩大对外贸易。支持园区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西部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围绕绿色食品加工、绿色硅加工等重点产业,举办招商对接等投资促进活动,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现代服务、高端制造、现代农业等产业。做好外贸企业培育,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帮助传统外贸企业拓展市场、开展精准营销,扩大对外贸易。(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要素保障强化工程

加强存量土地盘活和增量供给,提高能源供给能力,优化财政资金投向,积极防控园区债务风险,保障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和稳定运行。园区“标准地”出让比例逐年提高,2023年,园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不低于25%、30%“标准地”出让规模不得低于20%2024年,园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标准地”出让规模不得低于40%;2025年,“标准地”出让规模不得低于60%

18.强化用地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处置存量土地核算的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园区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所需补充耕地指标按照“县域平衡为主、市级调剂为辅、省级调剂为补充”的原则落实。研究细化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有关政策和指标体系,推动园区项目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叠加效应,做到“交地即开工”。支持园区实行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模式,优化项目用地供地方式。推进土地预告登记转让,促进园区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建立园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台账清单,逐一指导园区完成处置任务。推行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余量与园区综合评价挂钩,园区用地审核、土地节约集约评价与园区扩区、调区、升级挂钩。(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用能保障。加快完善园区电网、天然气管道等能源配套基础设施,推动重点产业布局、能源发展、管网配套协同规划建设。园区每年初与供电企业共同开展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判,合理制定能效管理、有序用电方案,强化电力运行调度,优先保障发展势头良好、项目落地迅速、投产见效快和精深加工、度电增加值高的工业项目用电需求。(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向国家争取符合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支持领域和条件的项目。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园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运用信用类债券、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等融资工具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向国家和省级部门争取中央预算内、省级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风险防范。建立园区债务统计台账,制定历史债务化解方案,逐步消化解决园区债务负担。定期监测债务化解情况,梳理分析债务风险,及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金融机构协商开展风险缓释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避免超越财力盲目出台政策或新建项目,严控新增债务风险。规范园区融资行为,不得通过各类“金交所”或“伪金交所”平台违规举债融资。(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昌宁产业园区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加强对园区发展的战略研判、全局谋划和系统指导。党政“一把手”经常性到园区蹲点调研,定期研究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分析园区重点指标、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系服务园区工作机制,负责做好业务指导、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园区建设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鼓励干事创业。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的原则,建立完善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实行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充分激发广大干部敢闯敢试敢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对违法违规的决策,进行终身追责。

(四)建立考评机制。建立园区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督查考评机制,将各级各部门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检查和督办力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加强跟踪、监督考评和动态管理,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领导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