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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3-8-02_H/2015-1223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发改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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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昌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说法政府的促进作用有效发挥。现将工作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有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二级班子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员为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公开信息

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统一的指南和目录样本,所有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予以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内容的真实安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造成重大损失。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化率达100%,做到政府信息从生成到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确保全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网上信息公开。我局门户网站上设有信息公开、网上投诉、网上办事等专栏,政府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能够下载各类文件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格。2014年,全局共在网上公开信息51条。

(二)加强公告栏信息公开。2014年共在单位公告栏上公开信息20条。

四、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组织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健全,公开时间不够及时,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难以把握,需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规定。

(二)下步改进措施

⒈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⒉制定、形成与政府信息公开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要求各股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信息工作,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⒊ 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县发改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