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310/20240402-0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珠街乡 |
公开目录 | 救灾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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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珠街乡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606户、2411人)财产(1.1亿)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地质环境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珠街乡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情况
珠街乡地处黑惠江峡谷,山高坡陡,沟壑纵深。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是滑坡、泥石流、崩塌。2023年全乡法定(地质灾害专家认定)纳入群测群防网络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1个,分布在9个村(社区),24个村民小组(见群测群防网络表)。
二、2024年珠街乡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的主要依据
1.珠街乡地质地貌及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变化情况
(1)从自然因素分析:珠街乡位于昌宁东北部的黑惠江两岸,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形、地貌、地质复杂多样。乡辖区面积281平方公里。由于山高坡陡,水土流失时常发生,地质环境复杂,易发多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从人为因素分析:随着乡村振兴步伐加快,工农业生产、交通和其他经济建设的加速发展,人类工程活动日益频繁,对生态环境与地质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
2.2024年降雨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由于干旱时间太长,预计下半年全乡降雨量会增多,大部分降雨将在5月上旬相继开始,6—8月为主汛期,9—10月的降雨量相继偏少。由此可以预测因降雨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将多数发生在5月下旬至10月上旬,尤其集中在6—8月。
(二)重点危险区预测
1、谷满元上元下、子堂下茶、珠街利上利下为大型滑坡点。
2、其余18个为小型滑坡点。
3、关注珠耈公路“四改三”工程岔河村陈世义户工程段堆土场泥石流。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以人为本,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为重点,以科学调查监测评价为依据,以维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受威胁的人口集中区和居民点以及重要设施进行防治部署,保障社会稳定,为全乡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作贡献。
2.工作原则
(1)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
(2)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把握重点、兼顾一般、分步实施的原则。
(3)坚持以预防滑坡、泥石流、高位滑坡为主、以监测预警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结合的“四结合”原则。
(4)坚决杜绝因人为因素造成滑坡现象。
(二)防治相关措施和对策
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全面监控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落实。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落实辖区责任领导和各灾害点监测负责人及具体监测员,加大监测力度,提高成功预警预报率。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和珠街自然资源所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对出现险情、灾情后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2.提高认识、统筹协调、加强重点建设
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地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相应的制度,如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岗位纪律等,以保证防灾减灾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行动,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3.汛期严格落实“三措施”“四项制度”
执行“汛期简易观测措施”,及时掌握汛期地质灾害发展动态;执行“汛期灾前报警措施”,及时组织疏散和避让;执行“汛期紧急避让措施”,尽量减少伤亡,降低损失。落实“汛期值班制度”,保证汛期24小时信息传输渠道畅通;落实“汛期巡查制度”,加强对全乡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与监测;落实“汛期灾情速报制度”,确保地质灾害信息准确及时上报;落实“汛期层层负责制度”,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4.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是全年防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二是各村(社区)、乡直成员单位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汛前排查和汛期检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点及时安排监测人员和责任人,并及时报告。三是要加大地灾执法工作力度,尽量避免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发生。
四、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责任人及监测人
(一)地质灾害防治机构
为加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乡长任副组长,成员为武装、派出所、党政办公室、安监站、民政办、国土中心、水务、财政、卫生院、林业、农业、学校等部门负责人和10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组织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监测,应急演练、险情发生车辆调用等工作,落实地质灾害值班带班制度,检查落实各村(社区)群测群防网络运转情况及监测工作,监督各个地质灾害点监测员的巡查排查、监测记录、上报工作。
(二)责任人及监测人
1.分管领导、财政所做好应急物资、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汛期受威胁群众财产安全。
2.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与检查,检查落实各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网络运转情况,组织实施辖区内地质灾害巡查,同时对辖区内矿山进行监督管理。挂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直接责任人。
3.监测员要充分加强对各自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监测力度,多种监测方法和手段科学并用,认真记录每一次监测结果并定期上报自然资源所。对所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不到位、预警不到位、报告不到位的监测员,严肃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4.各级责任人要做好巡查排查工作并将相关巡查排查的痕迹资料记录存档,存档资料将作为地质灾害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