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310/20250606-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珠街乡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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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珠街乡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586户、2331人)财产(约1.1亿)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珠街乡地质环境特点和天气降雨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珠街乡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珠街乡地处黑惠江峡谷,山高坡陡,沟壑纵深。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是滑坡、泥石流、崩塌。2025年全乡(地灾专家认定)纳入群测群防网络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8个(大型1个,中型2个,小型15个),分布9个村,22个村民小组,专职监测员19人。
二、2025年珠街乡地质灾害隐患趋势预测
(一)预测的主要依据
1.珠街乡地质地貌及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变化情况
(1)从自然因素分析:珠街乡位于昌宁东北部的黑惠江两岸,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形、地貌、地质复杂多样。辖区面积281平方公里。由于山高坡陡,水土流失时常发生,地质环境复杂,易发多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从人为因素分析:随着乡村振兴步伐加快,工业农业生产、交通公路、水利库塘和其他经济项目建设加速发展,人为工程活动日益频繁,对生态环境与地质环境的影响日益偏重。
2.2025年雨情预测
结合气象部门雨情预测,今年气候逐渐偏转“风调雨顺”,预计1—5月底前雨水偏少,6月份开始降雨会逐步增多,6—10月为主汛期,11—12月雨量相继偏少。由此可以预测出因降雨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将多数发生在6月至10月,尤其集中在6—8月。
(二)重点危险区预测
1、谷满元上元下、子堂鲁家下茶、珠街利上利下、庆美密色为大型滑坡点。
2、其余14个为小型滑坡点(稳定的进行核销申请)。
3、关注珠耈公路“四改三”工程岔河村陈世义户工程段堆土场泥石流、关注珠牛公路庄房段、岔河村古路至国防岭岗段、子堂公路比巴段、羊街子堂公路殷家段、老鸦山公路阿居段、山头公路密色段。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人民至上,以人为本,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为重点,以科学调查监测评价为依据,以维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受威胁的人口集中区和居民点以及重要设施进行防治部署,保障社会稳定,为全乡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作贡献。
2.工作原则
(1)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
(2)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把握重点、兼顾一般、分步实施的原则。
(3)坚持以预防滑坡、泥石流、高位滑坡为主、以监测预警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结合的“四结合”原则。
(4)坚决杜绝人为因素造成滑坡现象。
(二)防治相关措施和对策
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全面监控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落实。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落实辖区责任领导和各灾害点监测负责人和具体监测员,加大监测力度,提高成功预警预报率。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向乡党政办公室和珠街自然资源所报告,并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对出现险情、灾情后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2.提高认识、统筹协调、加强重点建设
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地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相应的制度,如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岗位纪律等,以保证防灾减灾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行动,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3.汛期非汛期严格落实“三项措施”“四项制度”
执行“汛期简易观测措施”,及时掌握汛期地质灾害发展动态;执行“汛期灾前报警措施”,及时组织疏散和避让;执行“汛期紧急避让措施”,尽量减少伤亡,降低损失。落实“汛期值班制度”,保证汛期24小时信息传输渠道畅通;落实“汛期巡查制度”,加强对全乡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与监测;落实“汛期灾情速报制度”,确保地质灾害信息准确及时上报;落实“汛期层层负责制度”,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4.突出重点,做好汛期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是全年防御工作的重中之重,非汛期也不能松懈,关注非隐患区。一是要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二是各村(社区)、乡直成员单位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非汛期排查和汛期检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点及时安排监测人员和责任人,并及时报告。三是要加大地灾执法工作力度,尽量避免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发生。
5、执行“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
各级气象部门提前12小时预报强降雨(大于50㎜)落区精细到县,提前6小时、提前2小时预报强降雨(大于50㎜)落区精细到乡镇的气象服务产品,并根据与预防部门提前商定的渠道及时发送。接到信息和通知,及时采取多种防范措施,做到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责任人及监测人
(一)地质灾害防治机构
为加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乡长任副组长,成员为武装、派出所、党政综合办、平安法治办、社会事务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卫生、学校、司法、自然等部门负责人和10个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组织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监测,应急演练、险情发生车辆调用等工作,落实地质灾害值班带班制度,检查各村群测群防网络运转情况及监测工作,监督地质灾害点监测员的巡查排查、监测记录、上报工作。
(二)责任人及监测人
1.分管领导、财政所做好应急物资、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汛期非汛期受威胁的群众财产安全。
2.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与检查,检查落实各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网络运转情况,组织实施辖区内地质灾害巡查,同时对辖区内矿山进行监督管理。挂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党总支书记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直接责任人。
3.监测员要充分加强对各自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监测力度,多种监测方法和手段科学并用,认真记录每一次监测结果并定期上报自然资源所。对所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不到位、预警不到位、报告不到位的监测员,严肃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4.各级责任人要做好巡查排查工作并将相关巡查排查的痕迹资料记录存档,资料存档入柜将作为地质灾害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