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8169183-5/20240813-00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 公开目录 | 基层减负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牵头考核部门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频次  | 备注  | 
1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的监督检查;对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 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9号令)第四条;《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8号令)第六条第三项。  | 5%比例随机抽取,每年1次  | |
2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活动的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第31号令)  | 5%比例随机抽 取,每年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