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310-/2022-062502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珠街乡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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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街乡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补助资金。
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扶贫办
项目实施单位: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全乡10个村(社区)
项目建设目标:2021年计划在全乡范围内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5人以上,带动贫困户25户以上(含已脱贫户),在完成县级制定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结合各村(社区)产业结构、区域优势、资源禀赋、群众素质及生产技能工作需要,适时增加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育数量。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实现精准培育、精准脱贫工作,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明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袁小凤 乡党委委员、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金玉堂 乡财政所所长
熊润兴 乡扶贫办工作人员
周艳群 乡扶贫办工作人员
杨宏伟 岔河村党总支书记
罗佳存 庆美村党总支书记
吉松梁 珠街村党总支书记
殷跃文 子堂村党总支书记
赵吉静 金宝村党总支书记
字 旭 黑马村党总支书记
罗江乾 比此村党总支书记
茶俊杰 谷满村党总支书记
查永泽 羊街村党总支书记
段净升 从岗社区党总支书记
(二)按时推进项目
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是致富带头人培育的责任主体,各村(社区)是致富带头人培育的直接责任单位,我乡主要抓好以下3个时间段工作,一是年初通过摸底排查初步拟定培育人数,启动培育工作;二是于2021年11月10日前根据既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将《昌宁县珠街彝族乡XX村(社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申请表》(附件1)、《昌宁县珠街彝族乡XX村(社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推荐公示花名册》(附件2)、《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审核汇总表》(附件3)及公示照片报县扶贫办;三是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年度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县扶贫办。各村(社区)要超前谋划,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将把各村(社区)落实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育任务的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培育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严格执行方案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执行项目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既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政策扶持标准和资金补助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年度计划任务的,应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报乡扶贫办备案。各村(社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方案要求履行规范程序,坚持政策补助标准,严禁虚报骗取和套取财政扶贫资金情况发生,如发现违规行为,乡扶贫办、财政所将按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相关政策管理规定收回补助资金,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项目资料归档
各村(社区)要按照致富带头人“一人一档”要求做好以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一是项目政策性文件;二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计划;三是项目公示公告图片;四是拨款及报账资料;五是相关合同协议、贫困户收益举证材料;六是其它相关资料。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珠街乡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补助资金到位8.7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发放5个带头人补助8.7万元,分别为从岗社区2人,段永花1.5万元,带动已脱贫户5户,张永美2.4万元,带动已脱贫户8户;子堂村1人,字跃成1.5万元,带动已脱贫户5户;金宝村1人,赵世福1.8万元,带动已脱贫户5户,边缘易致贫户1户;黑马村1人,赵云梁1.5万元,带动已脱贫户4户,边缘易致贫户1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8.7万元,执行数8.7万元,执行率100%,分值20分,得分20分。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培育数量,计划值5人,实际值5人,分值10分,得分10分。
(2)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100%。(=**%),计划值100%,实际值100%,分值5分,得分5分。
(3)成本指标:直接吸收劳动力就业,每带动一户补助标准最低值(**元/户),计划值3000元/户,实际值3000元/户,分值5分,得分5分;帮助转移劳动力就业,每带动一户补助标准最低值(**元/户),计划值1000元/户,实际值1000元/户,分值5分,得分5分;收购农户农产品,每带动一户补助标准最低值(**元/户),计划值2000元/户,实际值2000元/户,分值5分,得分5分;租赁农户土地,每带动一户补助标准最低值(**元/户,计划值2000元/户,实际值2000元/户,分值5分,得分5分;年度单个致富带头人补助总金额(**万元),计划值10万元,实际值10万元,分值5分,得分5分。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带动增加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全年总收入(≥**万元),计划值1万元,实际值1万元,分值10分,得分10分。
(2)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已脱贫、边缘易致贫人口数(≥**户,计划值25户,实际值29户,分值10分,得分10分。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满意度(≥**%,计划值95%,实际值95%,分值20分,得分20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创业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优先吸纳和动员贫困群众积极参与到创业项目建设中,通过务工增加收入。以村(社区)为单位,全面开展宣传发动、摸底排查,从本地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中,分类确定一批本土人才作为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登记造册,有重点地扶持和培育。2021年,在全乡范围内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5人,带动贫困户29人(含已脱贫户)。
领导小组、项目村相关成员负责监督项目工程质量,做好项目实施协调相关工作。
因此评价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广角度进行宣传,把党的好政策、党的好声音清晰透彻地送到群众中去,才能给致富带头人送去发展壮大强心剂。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贫困对象挂包单位和责任人、产业发展户长会、黑板报、宣传栏和印发致富带头人政策宣传页等多种资源广泛宣传群众、动员群众,提高群众对致富带头人认定标准、认定对象、扶持范围、申报流程、补助标准等知晓率和认可度。各村(社区)要做好宣传资料、宣传图片及相关影像资料等收集归档工作,做到项目实施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有据可查。乡、村、组三级要及时将致富带头人拟定人选、带贫户数、带贫效益、资金补助等适时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认定过程“阳光操作”,同时做好公示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珠街乡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