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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310-/2022-0625019 发布机构 昌宁县珠街乡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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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珠街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宁县珠街乡2021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民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珠街乡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全乡10个村(社区)。

项目建设目标:2021年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计划补助65万元,救助人口1100人,帮助解决2021年度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问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珠街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市级、县级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有效将各级文件下发至各村(社区),让群众第一时间知晓社会救助政策。

(二)统筹资源。在为民服务大厅规范设立一门受理服务窗口,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困难群众诉求,并对人员去向进行告知。

(三)能力建设。成立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定期召开民政专题会议,对近期救助工作进行安排及总结。按岗位设置要求配齐民政助理员、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理员。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建设总投资65万元。为昌宁县2020年临时救助资金30万元,2021年临时救助资金3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一)项目资金发放完成情况

2020年及2021年共收到临时救助资金65万元,根据困难群众反映情况及入户核查,排查困难群众441户、1605人、资金的发放按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及社会救助相关规定执行。资金发放程序先由农户申请,后由各挂村领导及驻村入户核实。核实后召开村级会议讨论通过,通过村委会会议审核统一上报,乡民政办收到申请后,汇总各村上报情况,并报请分管领导,召开乡领导班子班子会议审核,乡长审批,班子会议审核后,公示7天,并录入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由乡财政所统一打入申请人账号,发放后,由业务员整理档案材料,档案材料上交财政所,有财政所统一管理,坚持专款专用。解决群众临时生活困难,使临时困难群众生活得以保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及2021年共收到临时救助资金65万元,根据困难群众反映情况及入户核查,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41户、1605人、65万元。有效、及时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问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问题,改善困难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感。项目覆盖10个村(社区)临时生活困难户。

因此评价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广泛宣传相关社会救助政策。10个村(社区)充分利用会议、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栏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确保政策宣传到每一户。乡、村两级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项目结束后,明确各村(社区)业务负责人。同时,制定后续救助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为项目长期发挥困难群众救助提供重要保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