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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310-/2022-0625015 发布机构 昌宁县珠街乡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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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珠街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珠街彝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昌宁县珠街乡从岗社区、昌宁县珠街乡子堂村、昌宁县珠街乡比此村、昌宁县珠街乡谷满村、昌宁县珠街乡羊街村。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硬化生产道路1条3100米;安装6米高太阳能路灯40盏;新建浆砌石排水沟1500米;规划种植青花椒400亩,魔芋50亩;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30户;绘制彝族特色墙画1000平方米;新建从岗安置点综合服务设施建设1000平方米;科技培训400人。

(六)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8个月,即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组织实施好昌宁县珠街乡2021年民族团结示范乡项目,珠街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项目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农业、项目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从岗社区、子堂村、比此村、谷满村、羊街村总支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施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项目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项目管理

项目计划下达后,在实施过程中,成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分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办、纪检、财政、农业等部门负责人,项目村总支书记、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

(三)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昌办发〔2018〕49号)有关规定:

根据昌宁县民宗局下达的昌民宗发〔2021〕10号文件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本着项目实施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由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招投标,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共有三家公司投递了标书。评标委员会从昌宁县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名专家组成,具有法律规定的评标资格。开标、评标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的评审推荐结果如下: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云南卫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云南乾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为四川雅兴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招标单位最终确认:云南卫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建造师为:杨建东,中标金额为:2723150.00元(大写:贰佰柒拾贰万叁仟壹佰伍拾元整),中标工期为120天。

(四)项目验收

工程结束项目村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开展了自检自查,总结经验,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按下达计划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并申请乡人民政府进行验收。乡人民政府收到村级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项目办、乡村振兴办、财政、农业、党政办等部门对项目进行乡级验收。乡验收组验收结论: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按计划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率为100%,群众满意度为100%。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到位资金308.55万元,其中:申请少数民族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自筹资金8.55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项目管理权限报批实施方案,在项目管理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行项目责任人制度,严格项目论证、申报、审批等程序,严格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人管理、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实行乡级报账制,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挥霍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资金投放效益的正常发挥。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硬化生产道路1条3100米;安装6米高太阳能路灯40盏;新建浆砌石排水沟1500米;规划种植青花椒400亩,魔芋50亩;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30户;绘制彝族特色墙画1000平方米;新建从岗安置点综合服务设施建设1000平方米;科技培训400人。

实际完成情况:

(2)硬化生产道路1条3.1千米;新建排水沟1500米;种植魔芋50亩,种植青花椒400亩(补助400元/亩);从岗安置点综合服务设施建设1781.98平方米;绘制从岗社区彝族特色墙画1052平方米;从岗社区六旭村民小组安装6米高太阳能路灯40盏;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30户;科技培训400人次。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产业项目实施后,将建成高效、高产、优质的青花椒400亩、魔芋50亩,将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结构,增加农业效益,极大地调动群众从事种植业的积极性,而且还能对周边群众起到强烈的辐射带动作用,有利于珠街乡新兴特色产业推广。

魔芋每亩种植概算为3000株/亩,种植2年后可收购成品魔芋3000公斤,按7元/kg计算,收入为21000元/亩,除去人工、肥料、种子等投入6000元/亩,每亩净收益可达15000元。

青花椒有很好的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生长快,结果早,产量高,栽植三年后正式进入盛产期,可持续盛产20-30年。每亩种植150株,进入盛产期每株青花椒可以采收10公斤鲜花椒,共可以采收鲜花椒1500公斤,按每公斤12元计算,可以实现每亩收入18000元。

从岗社区2020年底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06户1060人,通过道路和排水沟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道路基础设施的实施能有效降低交通运输成本,增加泡核桃、烤烟等农作物的种植效益,增加群众收入渠道,排水沟建设后将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人居环境,改善生活条件。总之项目的实施能巩固从岗社区脱贫成效,加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社会效益。产业项目实施后,可调动了当地群众创业致富的积极性,通过推广高产良、优质品种、配套技术管理,推动传统农业向产业化生产的迈进。

从岗社区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推进从岗社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彻底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同时彝族群众科技文化素质得到提高,群众自力更生发展生产的信心倍增,为实现各民族团结、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奠定了基础。该项目的实施,是惠民政策的落实、是德政之举,它充分证明了我国民族政策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关怀,它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3)生态效益。产业项目实施后,使得项目区土壤结构得到有效改善,未利用地得到有效利用,水土得到保护。项目实施将有效改善土、水、肥条件,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调解气候、涵养水分,减少水污染,干旱、洪涝出现频率大大下降。能够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河道泥沙淤积,对项目生态环境治理极为有利。

通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能有效改善人居环境、路域环境,合理排放生产生活污水,降低水土流失风险。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按计划圆满完成建设任务,群众满意度为98%,完成既定指标值。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及时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将项目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1年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