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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310-/2022-062501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珠街乡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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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珠街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财政所食堂建设经费补助资金)

财政所食堂建设经费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财政所食堂建设经费补助资金

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财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珠街彝族乡财政所

项目建设目标:财政所食堂正常运转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工作由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成立由负责该项目的分管领导段向军副乡长任组长,金玉堂所长任副组长,财政所、项目办、扶贫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国土规划中心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项目资料、项目区群众走访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三、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所食堂建设经费补助资金到位2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支付财政所食堂厨师张映坤6-12月工资12600元。

2.支付食堂采购锅碗瓢盆,桌椅板凳3400元,6月、7月食堂蔬菜、大米、肉类采购4000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2万元,执行率100%,分值20分,得分20分。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质量指标:资金拨付率,指标值100%,实际值100%,分值20分,得分20分。

(2)成本指标:食堂厨师月工资,指标值1800元/月,实际值1800元/月,分值20分,得分20分。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财政所办公效率,指标值90%,实际值90%,分值20分,得分20分。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财政所服务人员满意度,指标值90%,实际值90%,分值20分,得分20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我乡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综合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项目结束后,制定后续管理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防疫员队伍管理,为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提供重要保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财政所食堂建设经费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