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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310-/2022-0625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珠街乡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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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珠街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街乡2021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实施单位: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全乡10村(社区)。

项目建设目标:2021年全乡符合补助标准的退役军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工作由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成立由负责该项目的分管领导熊绍玮副书记任组长,分管财务段向军副乡长任副组长,财政所、项目办、扶贫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国土规划中心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项目资料、项目区群众走访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本乡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补助93人,补助金额共计92.52万元。实际到位92.52万元,实际支出92.52万元,全部发放完成。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每月制作发放花名册后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盖上单位公章,一式二份报给乡财政所进行资金兑付。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数92.52万元,执行数92.52万元,执行率100%,分值20分,得分20分。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发放人数,指标值93人,实际值93人,分值10分,得分10分。

(2)质量指标:经费足额拨付率,指标值100%,实际值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各类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指标值100%,实际值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

(3)时效指标: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及时拨付率,指标值100%,实际值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优抚对象生活情况,指标值有效改善,实际值有效改善,分值20分,得分20分。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满意率,指标值90%,实际值90%,分值20分,得分20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通过补助符合标准退役军人,帮助退役军人减轻生活压力。2021年,在全乡范围内共补助退役军人93人。

项目由李佳鹏同志分管,段志攀负责处理项目日常工作,做好全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相关工作。

因此评价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要每月掌握上月死亡人员情况,及时更新发放花名册。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