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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310-/2021-0706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珠街乡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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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珠街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项目)

2020年度珠街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村干部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工作由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成立由分管该项目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财政财务副乡长为副组长,财政、项目办、扶贫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国土规划中心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项目资料、项目区群众走访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计划投资3.7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7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拨付工程款3.75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启动实施后,严格按照《昌宁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149号)和项目施工合同,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资金拨付时,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提出拨款申请,项目办根据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签署意见,经法人签字后办理拨款手续。项目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到施工方指定银行账户,项目结束进行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并在项目区进行项目资金公示。管理过程中,未发现干部冒领、私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的问题;不存在截留、挪用专项扶贫资金、延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情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贫困村脱贫退出目标,指标值2个,实际完成2个,分值40分,得分40分,无扣分情况。完成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评价等级,指标值好,实际完成好,分值20分,得分20分,无扣分情况;贫困人口退出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指标值0.05万元/个,实际完成0.05万元/个,分值20分,得分20分,无扣分情况。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满意度度,指标值90%,实际完成90%,分值20分,得分20分,无扣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我乡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综合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四、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