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310-/2020-1028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珠街乡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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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尽心竭力盯问题、抓落实,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巩固。继续保持“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坚韧劲头,全面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帮扶落实、工作落实,把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工程作为重中之重、把产业发展作为治本之策、把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作为根本任务,贫困发生率从35.92%降至0.19%,10个村(社区)全部脱贫出列。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为目标,强化剩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全年举办劳动技能培训12期550人次,实用技术培训40余场20000余人次。以阻断贫困代际传播为目标,教育政策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186人享受资助328,500.00元,乡村两级爱心募捐筹资96,000.00元,对66名二本以上新入学大学生进行资助,控辍保学目标圆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享有医疗保障,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定期开展义诊活动,全面提高健康服务水平。
2、持之以恒抓优化、调结构,产业发展激发生机活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守牢万亩优质“红大”烟叶生产基地,种植红大烤烟14348亩,实现烟叶产量33000担、产值53,959,000.00元;实施万亩泡核桃间密留稀,完成抚育面积10000亩,着力引导群众转变“一树”独大发展观念,大力倡导核桃树下间种套种模式。新兴产业多元发展。持续打造万亩经济林果,完成澳洲坚果新植432亩,补植补造2910亩;新增芒果、枇杷种植264亩,种植百香果700亩,发展种植“一马平川”青花椒1261亩。创新“以草养畜”发展思路,引导农户发展科学化、规范化和集约化养殖,建设规模化养牛场1个,养猪场2个,以土鸡、黄牛、山羊为主的特色养殖渐显规模,彝家万人山货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得到市委书记“点赞”。推广种植红豆杉、巨菌草、重楼和白芨等产业,中药材种植面积达4730亩,红花产量48吨产值5,290,000.00元,生姜产量4吨产值12,000.00元,形成了效益长短相结合的产业群。二三产业协调带动。工业上,泡核桃初加工、工业辣椒烤干等工业效益日益显现;服务业上,以从岗集镇为牵引,产业分布“低、小、散”的问题逐渐破解,餐饮、住宿、商贸流通、电商等第三产业日益繁荣,为易地搬迁安置点农户提供就业岗位105个,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特色产业深入挖掘。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完成金宝村、羊街村、谷满村旅游名村申报,金宝村银宝传统村落、羊街村子原传统村落1A级景区申报,红琴酒店精品旅游饭店申报和星级旅游民宿单位创建工作,为发展旅游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3、毫不动摇抓项目、促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全面保障。积极争取沪滇协作对口支援资金4,642,500.00元,实施沪滇协作项目基础设施建设5个,产业发展项目1个,项目区贫困群众运输、通行能力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整县推进、整乡推进、整村推进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全部完成并进入审计定量阶段。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供水工程,子堂村、黑马村烟水项目区工程全面投入使用,保障群众安全用水。“千亿斤增粮”项目,比此洼、夏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中心卫生院应急除险加固工程,金宝、黑马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羊肠洼抗旱应急工程、下比巴饮水工程等一批民生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浦发行项目大浪坝水塘进入建设扫尾,国开行完工项目正在开展质量检测初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羊肠河小(一)型水库、马街漕提水工程建成使用;6件国开行水利项目,12件浦发行水利项目、2件小流域治理项目,50件水利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有效管护,在抗旱减灾中发挥重大效益。完成69公里乡道,172.22公里村道养护,道路通行能力有效保障。
4、坚持不懈治污染、强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加强生态建设。始终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强力推行“百姓富、生态美”战略布局,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成果有效巩固,森林覆盖率达69.39%。抓实林政工作,查处整改违法图斑43个,办理行政案件24起,收缴罚款65,000.00元,查处并收回林地30.9亩。扎实开展污染治理。强化源头管控和基础设施配套,新增垃圾桶100个,垃圾清运车3辆,配备保洁员68名,全面落实村庄保洁、有偿垃圾清运等制度,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强力推进人居改善。始终把改善人居环境作为有力抓手,做到每15天开展1次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持续消化垃圾存量、控制垃圾增量。羊街村首创人居环境卫生评比公示制度,家庭环境和村容村貌有效改善。落实“厕所革命”,新建公厕3座、改造2座,新建无害化卫生户厕115座、改造203座,加大污水治理力度,不断提高文明水平。大力实施河湖治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推动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统筹推进污染源普查、水源地综合保护、水生态恢复、乡村“七改三清”和河(湖)“清五乱”等专项行动。按照“谁堆放、谁清理”原则,组织对库区5处遗留萤石矿进行清运,有效解决了黑惠江遗留萤石矿堆放问题。
5、一以贯之抓传承、重创新,特色民族文化多元发展。用传承诠释文化。昌宁县首部反映脱贫攻坚、基层党建、民族文化题材的影视剧《腊罗巴的春天》圆满拍摄和首映,对外展示了珠街乡少数民族生活习俗、民族奋进风貌。以庆祝火把节为契机,集镇绿化改造、路灯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各类民族特色节目轮番上演,民族小镇韵味浓郁。用保护留住文化。文化建设卓有成效,金宝村银宝自然村入选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深入开展珍贵文物普查工作,全乡范围内的珍贵历史文物底数全面澄清。充分发挥乡情展室作用,火把节期间通过收集和捐赠,藏品数量不断增加,确保乡情展室留住乡愁。建强校园文化阵地,建立校外文化辅导员培训制度,聘请10名文化传承人进校园,建成非物质遗产传承室,让学生真切感受遗产的文化魅力。
6、倾力而为惠民生、防风险,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民生保障持续发力。发放小额扶贫信贷资金3,850,000.00元,扶持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社会保障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9%,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98.1%。享受农村低保523户1061人,发放救助资金3,343,300.00元。农村特困94户95人,发放救助资金948,800.00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24户1219人362,800.00元。发放救灾救助资金183户413人159,500.00元。发放高龄补贴资金203人131,100.00元。发放计划生育补助资金485,600.00元。火化奖励98例,奖励资金168,000.00元,公墓入葬9穴。残疾人两项补贴179人,发放资金115,100.00元。享受阳光托养60人,困难人群实现全面救助。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推进,完成线索调查核实1条,并协助县公安局进行处置。加大“七五”普法力度,依法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件。全面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年内开展3轮排查化解工作,排查各类隐患问题120件132人,受理登记群众信访79件90人,受理人民调解案件73件144人,办结率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92.60%。统筹抓实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年未发生因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越级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社会事业加速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效开展,信息登记全面完成。撤并黑马完小、珠街完小、岔河完小、庆美完小、羊街完小、谷满完小6所小学的五、六年级到中心校本部集中办学,全力保障师资力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育事业良性发展。兑付26户群众购机补贴项目资金166,400.00元,完成“两区”规划任务,功能区耕地面积20400亩,保护区2100亩。土地确权扫尾工作稳步进行,收回1995年合同本及2007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乡风文明有效形成。以文明村镇和“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成功创建庆美、子堂、谷满、金宝4个市级文明村,成功创建岔河村为县级文明村,珠街中心卫生院为县级文明单位,评选278户“十星级文明户”,全乡党员干部群众带头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移风易俗的社会风气逐渐形成,德治阵地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7、驰而不息转作风、优服务,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纠正“四风”和变异问题,推动风气不断好转。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公开权责运行流程,加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广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公职人员安装率100%,办理事项14件,实现“最多跑一次”达98.7%,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不断推进阳光型政府建设。坚决贯彻乡党委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乡人大主席团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及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3件,答复率100%。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氛围营造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作风整顿从严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乡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解放,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
3、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2,015,553.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74,713.02元,占总收入的88.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6,040,840.95元,占总收入的11.61%。与上年对比增加32,302,561.40元,增长163.86%,主要原因分析:
(一)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61,720.45元,涉农整合扶贫项目支出增加;
(二)其他收入增加6,040,840.95元,2019年将本年度收入的其他应付款全部纳入其他收入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5,048,111.02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1,797.57元,占总支出的27.77%;项目支出32,536,313.45元,占总支出的72.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451,894.17元元,增长90.91%,主要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减少69,446.24元,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增加21,521,340.41元,农林水支出和其他支出增加,项目建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11,797.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446.24元,下降0.5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低日常运转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36,313.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521,340.41元,增长195.38%,主要原因分析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广西中烟捐赠烤烟种植补助支出700,000.00元
2、民政定补人员补助769,839.50元
3、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补助1,021,865.00元
4、从岗村村委会功能提升支出2,400,000.00元、产业发展123,0000.00元
5、农村危房改造补助4,216,000.00元
6、人居环境综合整治9,130,000.00元
7、雨露计划补助328,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67,655.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50%。与上年对比增加15,813,438.18元,增长68.30%,主要原因扶贫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09,225.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运转经费支出、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子堂村科普惠农政策兴村项目。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6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举办文化相关活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6,060.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主要用于抚恤补助、特困人员救助及灾害补助的社会民生保障支出、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4,46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补助经费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26,2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自然村建设项目。
12.农林水(类)支出19,504,18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5%。主要用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防汛抗旱、林业改革、动物疫病、农业生产救灾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26,3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2%。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7,4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2,511.88元,完成预算的8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1,747.93元,完成预算的75.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763.95元,完成预算的94.5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2,663.11元,下降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24.06元,下降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39.05元,下降4.5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747.93元,占56.84%;公务接待费支出160,763.95元,占43.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747.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1,747.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为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107,151.71元、维修费81,000.29、过路过桥费3,117元、保险费20,478.93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0,763.9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0,763.9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和工作指导、乡村干部的会议发生接待支出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3,678.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2,295.93元,下降29.98%。其中:行政单位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9,470.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070.34元,下降4.7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珠街彝族乡财政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208.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145.92元,增长104.08%。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693,946.14元;
2、手续费420.00元;
3、电费11,789.28元;
4、邮电费8,448.01元;
5、差旅费38,201.00元;
6、会议费20,996.00元;
7、培训费10,000.00元;
8、公务接待费160,265.95元;
9、劳务费17,000.00元;
10、工会经费96,045.55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747.93元;
12、其他交通费用28,90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资产总额76,066,379.61元,其中,流动资产74,705,898.69元,固定资产净值1,360,475.92元(固定资产原值5,652,502.29元,累计折旧4,292,021.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38,806.8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13,662.19元,固定资产减少174,860.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0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6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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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0295400.98 | 74705898.69 | 5652502.29 | 2941820.09 | 1135575.00 | 0 | 1575107.2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8,9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8,9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
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项目三:……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3)自评组织过程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过程情况分析
(3)产出情况分析
(4)效果情况分析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doc】
附件【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民政办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doc】
附件【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doc】
附件【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乡政府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