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310-/2021-0305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珠街乡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
文号 | 浏览量 |
珠街彝族乡“从岗集镇新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权招租
公告
珠街彝族乡“从岗集镇新农贸市场”位于烟站大门外,加油站对面,占地1305.20平方米;通过标准化设计新建铺面房15间,摊位136个,规划有水产区和家禽区。2018年底通管理权统一公开招租,与中标方签订了经营管理合同,目前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于2021年2月底终止。为进一步完善从岗农贸市场管理经营,实现市更加合理的市场化运作管理机制,经乡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适当降低招租价格,重新实行管理权统一公开招租,现就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铺面15间,摊位136个实行统一一次性经营管理权招租,标的价129400元(拾贰万玖仟肆佰元整)一年(注:铺面标的价5000元/间/年,摊位标的价400元/个/年)。
二、租赁期限
一次性租赁三年,2021年4月1日—2025年4月1日(其中2021年3月为过渡试运营月,不计费用)。
三、招租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只有1人报名的情况下实行公开议标;有2人以上报名的进行公开举牌竞标,每次加价1000.00元,以价高者取得承包管理权。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公开议标或公开竞标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定。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17:00点止。
2.报名地点:乡农经站。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竹会,18288231730。
4.相关要求:报名人带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同时缴纳保证金20000.00元(贰万元整)。
五、其它事项
1.承包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服从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及珠街乡相关部门管理。
2.承包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得经营其它违规的项目和产品,不得出现违背正常经营秩序和市场正常竞争发展的情况,不得无故损害经营者权益。
3.管理权承包金实行先付后用,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先付一年承包金,到一年期满的前一个月必须续交第二年承包金,第二年期满前一个月付第三年承包金。
4.承包方在实施二次承包租赁经营权方面,承包租金必须实现上限控制,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50%。
5.整个农贸市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和垃圾清扫、清运等费用一律由承包方承担;在从事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6.参加报名者在没有取得经营管理权的情况下,到竞标结束及时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不产生利息和其它费用;竞得人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者,取消租赁资格,重新组织竞标,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