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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310-/2019-1231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珠街乡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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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街彝族乡卫生院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珠街彝族乡卫生院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人员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采购办严格执行医院耗材采购流程。

一、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 

1.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我院高值医用耗材包含卫生部规定的参考目录内耗材500元以上医用耗材。 

2.对于卫生部集中招标的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的选用必须在《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内选用。 

3.新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须由采购办提交医院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审批后,由采购办询价采购,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并履行质量验收手续。 

4.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高值耗材,向医院采购办提出申请,采购办根据相关规定及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管理。 

5.血管介入类耗材因合作协议医院负责进行监管。

二、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 

1.对于卫生部集中招标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的选用必须在《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范围内采购。 

2.严禁各科室将未经报批手续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 

3.临床确需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请报采购办,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经申请审批后,由采购办询价采购。 

4.使用科室按月消耗量向耗材库报月领用计划,耗材库汇总后报采购办,采购办根据库存情况和各临床科室月领用计划,编制月采购计划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 

三、采购办对医用耗材供货商及产品资质,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查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销售人员的身份证件,并将所有相关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所有医用耗材全部入库并按规定领取使用,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五、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事故或紧急抢救,需进行紧急采购的医用耗材,可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办紧急调拨,调拨后2-5天内补齐相关手续。 

六、订购的医用耗材到货后,严格执行产品交接和验收入库手续。验收合格入库的耗材,由采购办通知申购科室领用,以保证诊疗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货物,采购办要及时办理退换货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