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1-101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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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耈街乡党委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十一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滇池保护治理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非领导职务干部、林业中心主任、农业中心主任、水利站站长、自然资源所所长、11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参加学习。
会上,耈街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和农业中心、林业中心、水利站、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分别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专题发言,乡纪委书记通报了各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察反馈的问题,并结合实际作了专题发言。会议随机抽取了一名党总支书记围绕学习主题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从“宁肯不要钱,也不要污染”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绿色发展列入五大发展理念到“生态文明”写入宪法,总书记频频以妙言隽语生动阐释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新时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动摇,持续改善全乡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全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
会议强调,全乡上下要牢记生态文明建设是“国之大者”,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要深刻认识到让老百姓呼吸新鲜空气、喝干净水、吃安全粮食、住宜居环境已成为党委、政府最务实的民生责任。全乡上下要深入系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精髓要义,自觉用以指导工作实践,要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政策知识宣传力度、法律法规教育力度、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要大力建设环境宜居新耈街,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自觉。要按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着力开展“三个行动”。一是要深入开展全域清垃圾专项行动。结合“两改”(改水改厕)和“两处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统筹治理乡村环境卫生问题,还老百姓青山绿水、鸟语花香的生态环境。二是要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责任,抓好河道治理,对流域周边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农业污染等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加强水污染防治,让人民群众喝上更干净放心的水。三是要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围绕耈街旅游资源,长远规划,进一步谋划好产业布局、文化挖掘等工作,建设集创意农业、休闲体验、文化旅游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综合体,努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