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0-0202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2-02 |
文号 | 浏览量 |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耈街乡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及驻耈各单位:
现将《耈街乡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耈街乡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耈街乡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为提高全乡教育系统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处置工作,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学校是耈街乡范围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与卫健部门联系,采取有效的防范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分级管理。耈街乡人民政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报告和救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或疫情扩散,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
四、领导机构
耈街乡人民政府成立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谢 斌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组 长:王苏强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龚毅明 乡党委副书记
徐文凯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李德坤 乡党政办负责人
于喜明 乡综治办主任
字延王 耈街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国栋 耈街中心完小校长
赵春良 耈街民族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于喜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联系电话:0875-7814208。
(一)乡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收集汇总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师生员工监测信息,分析研究教育体育系统防治工作形势,提出防治对策和建议。
2.督查指导各学校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措施,督促学校抓好环境卫生整治与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根据《昌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20条措施》要求,督查各校外培训(幼托)机构全面执行暂停各类培训、线下培训和幼托服务的情况;督查学校建设项目停工情况。
4.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学校发现的疑似病例或疫情扩散突发事件。
(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职责
1.结合实际,制订科学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内部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主动与当地卫生和健康部门沟通联系,收集辖区及周边乡镇、村组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做好学校预防工作。
4.根据学校规模和防控实际需求,开学前采购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消毒药品、红外线体温仪等应急物品,满足师生开学所需。
5.深入开展传染病预防教育活动,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6.建立学生晨检、晚检和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面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若发现发热、乏力、干咳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早期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并采取医学观察和隔离治疗措施。
7.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教学楼、实验楼、报告厅、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消毒保洁和通风透气。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让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五、疫情监测
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工作。
(一)晨检晚检
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分别在早晨和晚睡前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学生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如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做好学校日常监控工作台账,班级要有晨检、晚检记录本、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
班主任应该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引发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核查学生的接触史、感染源和患病情况,确保报告信息客观真实。
(三)启动预案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的。
2. 当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或病人时。
3. 个别学生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症状。
六、应急处置
学校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长报告;校长立即向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2.当地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学校领导根据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学校疫情报告人30分钟内向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急措施
1.对疑似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 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 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病人的,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 对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采取全面消毒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 对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 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家长不得前往探望。
6. 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经请示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 学校在接到县政府、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 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或病人后,应采取积极措施,向师生公开信息,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帮助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